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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 |
中評社台北1月22日電/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尚未足月,前砍馬英九、後踢郝龍斌、左打趙藤雄、右擊郭台銘,從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小巨蛋、三創數位園區(台北秋葉原),一路推翻前朝的施政;另一方面,台中市長林佳龍,繼上任隔天將BRT形容成“騙局”之後,又拋出“台灣塔暫緩執行”。
中國時報今天社論指出,從政治上言,封建時期改朝換代的新君主,都要顯出前朝君主的無道,才能映襯自己“弔民伐罪”的正當性。現在是民主時代,政黨輪替代表民心思變,新科市長“弔民伐罪”更理直氣壯,上任的起手式,就是全面否定前任首長的政績,對襯出自己的新思維、新作風與新政治。種種“蕭規曹不隨”的作為,就變成新官上任的共同火。
從正向言,新人新政、展現魄力,社會都會支持,打貪擊特、勿縱不法,民眾也會拍掌叫好。特別是柯文哲市長上任後,力推的許多新政,雖然惹來不少爭議塵埃,但大體上,柯市長勇於表達主張、敢於掀開鍋蓋、積極推動決策公開化、透明化的企圖心,值得肯定。
但我們必須說,近日的情況發展,已經令人憂心。我們必須要提醒並建議包括柯文哲市長在內的新科市長們。揭發弊案,民眾欣見,但不能為了贏得揭發弊案的美譽,而把所有前任市長的建設,都先戴上圖利的帽子,先罩上貪污的疑雲,這對前任者不公平,更將進一步的撕裂社會,讓社會演變成財團對庶民、執政對在野,乃至於族群對族群的激化對立。就以柯市長最近火炮四射的爭議為例,中間就有很多違反程序正義的錯誤示範。
改弦更張並無不妥,但既然已是行政首長而非在野平民,新科市長們的一言一行動見觀瞻,就算要偵弊,也要準於證據、依於規範,無論如何也應該要有“合理”、“合法”的手段。而柯文哲市長到目前為止,不論出發點為何,手段實有商榷之必要。
首先,就算先假設遠雄大巨蛋案、美河市案、鬆菸文創、台北秋葉原都有人謀不臧之處,作為民主“國家”的民選市長,應該要如何處理?首先,應該研究相關法律文件及當初決策過程,如果確有疑義,最適當的做法是,由司法來調查、裁判,而非由自己輕率定奪。柯市長並非司法機關,以首長之姿宣告遠雄“無法無天”,不正是之前許多人,特別是民進黨支持者常常掛在口中的“未審先判”嗎?正確的作法其實簡單至極,應是將訂約程序中柯市長認為有“違法之虞”者,由政風單位移送檢調偵辦,而在司法裁判之前,可藉由驗收審查機制層層把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