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報也稱,如今各級書畫協會主席、副主席,除了書畫精英外,大抵是由退下來的領導幹部兼任。各級書畫協會儼然成為“准權力”機關。領導幹部把持協會之後,一些官場病也隨之而來。
而許多協會之所以對退下來的領導幹部虛位以待,看重的並不是“工作能力”,無非是要借用他們累積下來的豐富人脈資源,寄希望於通過其發揮餘熱,找相關部門多多“化緣”之故。
文藝反腐不僅在地方,部隊或許也不能倖免。
去年7月,韓國廢除文藝兵制度後,環球時報在論述文藝兵有存在價值的時提到,“不能否認,在文藝兵中存在腐敗。”
文藝又隱秘的腐敗手段
要鑒定文藝圈人士在走近官員的過程中是否存在腐敗,就得知道用來掩人耳目的腐敗手段。
人民日報在2003年謹防文藝腐敗的文章中就提到,“權錢交易”、“權色交易”、“損公肥私”多種腐敗手段,在文藝界雖不能說一應俱全,但已遭其“病症”感染卻是不容置喙的事實。
一些腐敗行為來得比較直接,例如,張曙光情婦羅菲受賄198萬餘元在去年12月被判5年,而羅菲正是鐵路文工團的一名女歌唱演員。
富豪張新明為巴結原太原市委書記申維辰,曾斥資500萬贊助與申關係曖昧的女歌手演唱會。
這些案例中應該就有不少“權色”、“權錢”交易行為存在。
還有一些官員的愛好更“雅”一點,於是乎,“雅賄”就成了一種隱秘又文藝的腐敗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