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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某縣部分單位開黨組會討論給書記縣長送錢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1-09 10:01:44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增加透明度是修復當前一些地方基層幹部選用生態的重要突破口。“公眾的監督是最有力的,社會評價也非常重要。”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說,“幹部選拔任用要堅持廉能並重,也要尊重民意,堅持群眾路線,走民主程序,才能有效避免選官腐敗。”

  馬懷德說,要根除“選官腐敗”,對被選拔者的信息公示審查也十分重要。要落實領導幹部個人重要事項申報,加強對新提拔任用領導幹部財產、個人信息的審核,對腐敗苗頭早發現早鏟除。

  幹部選拔任用要嚴格實行追責

  另外,《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明確規定,實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凡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追究黨委(黨組)主要領導成員及其他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然而,規定雖有,依照規定進行追責和處分的公開披露案例卻不多。

  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委組織部長紀明珠表示,由於現行規定不夠細致,推薦職責難界定。在實際工作中,一把手用人話語權過大,少數領導幹部表面“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程序,卻將推薦責任分攤給參與會議推薦和談話推薦的全體人員,權大而責小。

  近年來,一些地方已在“幹部選拔任用問責”上開始了嘗試。如2013年,湖南查處免職了多名“神童官員”後,依規對違規用人事件中負有責任的湘潭市委書記陳三新,時任湘潭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彭雁峰,時任衡陽常寧市委書記胡丘陵,時任衡陽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黃榮葆,時任桃源縣委副書記鄭大鑫等20多名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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