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31日電/佔中發起人之一、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早前被揭以中間人身分,轉交一百四十五萬元匿名的神秘捐款予港大,被指涉違規。港大完成跟進事件,並向校務委員會提交一份機密報告,委員會昨召開會議討論。報告指,校方只從傳媒得悉有關款項是由一名匿名的“熱心市民”捐予佔中另一發起人朱耀明,轉交戴給港大,但戴一直未有向校方交代,若校方得悉,必會先確認該名“市民”的身分,再決定是否接受捐款。不過,校方未有接受某些校委會成員的意見,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進一步跟進調查事件,追究戴耀廷,似是“放他一馬”。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港大學者戴耀廷,早前被揭發在去年五月轉交四筆共一百四十五萬元捐款予港大人文學院、法律學院及民意研究計劃,但因捐款者匿名而惹校方懷疑,拒絕接受捐款,經商議後,戴終承認朱耀明為捐款人。有港大校務委員會委員要求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事件,校方卻未有接納有關意見,但鑒於多名委員關注,校方向校務委員會提交一份機密報告作交代,委員會昨開會繼續討論有關事情,有委員認為若事件有結論,港大應在適當時候公布結果。
報告指出,戴耀廷透露朱耀明為捐款人後,校方按一貫政策,未有再追查捐款來源,直至從傳媒報道得悉,朱捐予港大的款項原來是來自一名匿名的“熱心市民”,若戴一早表明款項來自該名“熱心市民”,校方必會先確認該人士的身分,才決定是否接受捐款。
翻查資料,今年七月傳媒收到“壹傳媒股民”披露的政治捐款文件,顯示時任壹傳媒主席黎智英,分別於去年四月及今年四月間,兩度向朱耀明的“香港公民教育基金會”捐出共四十萬元,而朱耀明為成員的“香港民主發展網絡”亦曾收到黎智英捐款五十萬元,即兩個與朱耀明相關組織曾收過黎智英共九十萬元捐款。
報告的結論承認“戴耀廷捐款事件”促使校方檢討接受及使用捐款的程序,校方會積極檢視是否有需要或可以改善的地方,並檢視近年港大收受捐款的情況,包括上述引起爭議的事件。換言之,校方不打算再進一步調查事件真相,及追究戴耀廷是否有意隱瞞。
戴耀廷去年在報章撰文倡議佔領中環,之後全力投入有關行動,報告指戴耀廷在今年九月開始的學期,與同事合教課程,並由今年九月二十九日至十月二十八日期間向學校請假,即佔領行動開始後的一個月,其間由合教的同事負責有關課程,直至戴在十月二十九日重返大學教書。不過報告認為,無證據顯示戴耀廷在大學教學期間,曾鼓動港大學生或教職員參與任何政治行動,故校方毋須亦不應採取任何行動。此舉同樣顯示校方不會追究戴有沒有違反學校規則。
戴耀廷本月初向警方自首,承認參與未經批准公眾集結,報告指若戴最後被法院定罪,校方會按大學既定程序處理。報告強調,港大珍惜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港大教職員及學生有權發表個人意見,教職員在私人時間或休假期間的行為或言論,有其個人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