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反思香港應追求何種民主
梁振英提醒,大家應該反思和總結一個十分重要的題目,即香港追求的民主應該是一個怎樣的民主?他認為,香港追求、實踐的民主應該是“法治民主”,即根據法律進行民主活動,行使民主權利。
梁振英提及,任何人無論過去、今天或將來,提到2017年普選的時候,都應該回歸法律。他指,這些法律包括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和《基本法》。
梁振英稱,只講民主,不講法治,不是真正的民主,而是一種無政府狀態。
他表示,接下去,有關行政長官普選、政改的問題,還有工作要做,他希望香港市民,包括在過去兩個多月主張用非法的方式爭取普選的朋友,都能夠全面地了解和遵從《基本法》。
他重申,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任何人行使權利、自由時,都不能夠妨礙他人的自由和權利。
回應有人鼓吹繼續“不合作運動”
有記者問,戴耀廷(“佔中”發起人之一)說即使清場,“雨傘運動”會繼續,甚至不排除更加激烈,又有些“不合作運動”。梁振英回應說,相信絕大多數香港市民都不想見到少部分的香港人,不斷主張用種種的違法方式破壞社會秩序、破壞社會治安,尤有甚者,破壞香港的法治環境和法治精神。
梁振英列舉“佔中”兩個多月來給各行業造成的損失,稱相信香港社會不想見到繼續有人鼓吹用一些違法的方式來達致他們政治方面的訴求。
梁振英說,任何違法的行為都會由執法機關處理,有一句話說“政治問題,政治解決”,但如果政治問題出現一些違法行為的話,一定是由執法機關解決,繩之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