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1日電/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扎實推進人民法院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制定並印發《人民法院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辦法》。
人民網-人民日報報道,實施辦法要求,要以“零容忍”的態度查處司法腐敗案件,把查處法院領導幹部貪污受賄、權錢交易、失職瀆職案件和審判執行人員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謀私案件作為查案工作的重點,尤其要嚴肅查處利用司法潛規則獲取不義之財以及在辦案法官與案件當事人之間充當訴訟掮客的法院幹警,堅決遏制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
實施辦法強調,要科學有效預防司法腐敗,持續開展法官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官職業紀律教育,進一步完善預防司法腐敗、促進公正廉潔司法的制度體系,不斷擴大司法公開範圍、拓寬司法公開渠道、創新司法公開方式,強化對法院領導幹部、幹部選任工作和審判執行崗位的監督,廣泛接受外部監督,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著力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潔的深層次問題。
實施辦法指出,要充分發揮審判機關職能作用,積極參與反腐敗協調小組的工作,自覺接受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依法審判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濫用職權、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和各類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加強反腐敗國際司法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