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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各地幹部群眾熱議周永康案的警示意義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2-08 07:53:17


 
  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磊認為,將黨內處理周永康案的程序、包括移交司法機關公之於眾,充分體現了法治精神,進一步增強了百姓的信心,同時也向國際社會展示了懲治腐敗、建設法治中國的良好形象。

  重慶壹地律師事務所律師壟振強認為,在首個國家憲法日之後公佈依法查辦周永康案的信息,這是落實四中全會精神的生動體現,是建設法治中國的強烈信號,有力地說明瞭尊重憲法和法律不是口號,而是實實在在的行動。

  雲南省紀委幹部楊大慶表示,周永康被開除黨籍體現了黨的純潔性要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則是在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下,依紀依法深入推進反腐敗工作的又一有力實證。

  “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懲治腐敗,治病樹、拔爛根,才能遏制住腐敗蔓延勢頭。”江西省紀委宣傳部部長施新華表示。

  山西弘韜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帥認為:“中央依紀依法處置周永康案件,對懲治腐敗、打擊職務犯罪,具有重大意義,會促使各級黨政機關、領導幹部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依法履職;也使全社會受到一次重要的法治教育,讓人們相信,隨著法治中國建設的不斷推進,社會將更趨於公平公正。”

  紮緊制度“籠子” 推進依法治國

  周永康案的出現既有其理想信念不堅定、宗旨意識淡薄等原因,也反映了幹部人事、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制度漏洞。廣大幹部群眾普遍表達了對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把權力關進“籠子”,從根本上預防和杜絕腐敗的期望。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周淑真表示,周永康濫用權力、知法犯法,案件警示我們,一定要把依法治國的方略落到實處,而強化、完善制度建設是關鍵所在。

  山西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晉勝、上海交通大學政治學博士顧傑等認為,在繼續堅持零容忍態度的同時,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使反腐敗在依法治國的軌道上進行,真正建立起讓黨員領導幹部不敢腐、不能腐的體制機制,讓“老虎”不能“恣意妄行”。

  河海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建文說,從當前實際出發,要儘快建立起權力清單,要對權力運行機制進行改革,讓權力的運行變得更加透明,監管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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