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5日電/12月1日,新京報新媒體報道湖南省衡陽市祁東縣工商局幹部龍向陽因阻擾威脅紀委辦案被行政拘留5日。目前龍向陽已寫檢討書致歉,正停職接受縣紀委調查。
網帖稱11月23日晚,龍向陽“衝擊”紀委辦案場所,並威脅多名紀委幹部“把你們從窗戶丟下去!” 一名在場紀委官員稱,“龍向陽當時十分囂張,威脅了多名紀委幹部。”
中國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在中紀委網站訪談時總結,“查處幹部之多、涉及領域之寬、行動密度之大、問責力度之強,應該說是空前的”。在落馬官員數據不斷被刷新的同時,也有一些阻礙紀委辦案情況出現。
新京報記者梳理公開報道發現,近年來干擾各級紀委辦案的情況並不少見,主要有恐嚇、威脅、預報等多種不配合的方式。
阻礙方式一:威脅
2011年4月,正主持會議的雲南楚雄州州委副書記、州長楊紅衛被突然到來的雲南省紀委宣布“雙規”。雲南省專案人員透露,楊紅衛視紀律、法律為“兒戲”,還威脅雲南省委巡視組,“再查我斷了你們的財政供應。”
2011年11月,廣東佛山禪城區祖廟街道原黨工委書記鄭年勝因貪腐落馬。據報道,一名佛山市紀委官員稱,此案的偵辦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辦案的同志都受到阻力和勸告,甚至他本人都受到了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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