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通的方式”解決個案
因為無法通過簽署引渡條約的方式來與美國、加拿大等國家進行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的合作,那麼“只能通過變通的方式”。徐宏說,目前,外交部與美國、加拿大等國建立了司法執法合作磋商,這是為對外開展追逃追贓合作提供了重要渠道。
1998年5月,中美基於兩國發表的《中美聯合聲明》設立的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JLG)正式成立。徐宏說,JLG成立以來,中方始終重視在該機制下開展反腐敗追逃追贓工作,與美方包括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案的許多案件上進行了成功的合作。近年來,雙方進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
今年10月,中美雙方同意推動在調查、追蹤、凍結、追繳、返還腐敗資產方面開展交流與合作,雙方爭取在個案合作上取得更多實質性成果。
中國與加拿大之間的司法和執法合作磋商始於2008年,迄今已經舉行了五輪司法和執法合作磋商。雙方相互了解了對方的法律制度和司法體制,就加強執法合作及引渡、犯罪收益分享等問題交換了意見。
事實上,藏匿美國與加拿大的罪犯中很多是巨貪和要犯,通過中加、中美的合作機制成功辦理的案件中有一些是非常出名的大案要案,包括,涉嫌侵吞中國銀行數億美元的主犯餘振東從美國遣返回國;加方向中國遣返了潛逃12年的廈門特大走私案主犯賴昌星;遣返了合同詐騙犯曾漢林;為李東虎、李東哲回國自首提供了協助;2012年8月,涉嫌巨額詐騙的犯罪嫌疑人高山在中方持續政策攻勢和強大緝捕壓力下從加拿大回國自首。
徐宏介紹,2013年6月,中國與加拿大談判完成“分享和返還被追繳資產協定”,這是中國就追繳犯罪所得對外談判的第一項專門協定,目前雙方正在抓緊準備簽署。
外交部境外追逃和國際執法合作特別協調員孫昂表示,這項協議生效後將對中加兩國腐敗資金的追查追討和返還提供更寬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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