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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釐清法治內涵 駁泛民政客扭曲言論
http://www.CRNTT.com   2014-11-27 00:29:50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中評社 鄧冠英攝)
  中評社香港11月27日電(記者 鄧冠英)昨日有立法會議員質詢指出,多位具法律背景並支持佔領行動的政治人物近日多次發表有關法治言論,例如刻意違法之後只要自首便不會損害法治,以及法治精神並非無條件遵守法律等等,涉嫌誤導公眾。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回應時反駁相關言論,指議員問題中所涉及的言論嚴重扭曲法治精神,希望有法律背景的公眾人物能三思其言論是否正確,會否對社會造成不必要的負面影響。

  民主黨黨魁何俊仁,佔領行動發起團體之一“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以及“佔中三子”中的法律學者戴耀廷等均曾公開表示,違法之後自首便能維護法治精神。更有多位泛民人士鼓吹“公民抗命”,聲稱法治精神並非無條件遵守法律。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就此在立法會中提出相關質詢,要求律政司司長回應,當局有否研究上述言論對市民掌握正確的法治概念的影響,若存在不良影響,當局會如何駁斥等。

  袁國強回應時指出,法治是香港社會的根本核心價值,亦是香港能夠成為一個國際城市及國際金融、商貿中心的重要原因之一,要有效維護法治,則需要市民、政府以及整個社會都要尊重法治精神,包括尊重法院的判決,此外,法治是民主的基石,追求落實普選絕不能成為挑戰法治的借口。

  袁國強又批評“自首便無損法治”等說法嚴重扭曲法治精神。他引述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區慶祥涉及佔領行動的相關判詞指出,法治精神有以下要點:

  其一,法治精神要求包括每名市民及政府在內均需要遵從和遵守法律;

  其二,即使被告人認為法庭命令有錯,也不應違抗,而是應先遵守命令,再依循司法程序提出反駁理據,“法律不能容許個人選擇是否遵從法庭命令”;

  其三,有關市民可先隨意或蓄意違法,然後承受犯法的後果,便不會破壞或挑戰法治的說法是錯誤的,在文明和有秩序的社會,法治無法以上述說法為基礎獲得切實有效地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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