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立家解釋,這些小官巨貪不是一天形成的。“他們今天批一個礦,明天批一塊地,長期如此。通過土地、資源出讓等方式,只要在權力範圍內能撈的都撈。”
這種“蒼蠅式”腐敗更加隱蔽,犯罪證據更不容易掌握。地方基層屬於“天高皇帝遠”,官官相護、利益相連,相互包庇、相互掩飾、相互支持的現象在個別地方很嚴重。
竹立家說,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必須真正讓公共輿論對公共權力進行監督與制約,讓權力公開透明,降低地方“一把手”的權力。
刑責 6名小官獲死刑
北戴河供水總公司總經理馬超群的1.2億“業績”算得上驚人,不過在記者盤點的34名鄉科級及以下貪官中,他的涉案金額僅勉強進入前五。據記者統計,共有9名小官涉腐金額超過1億元,而關建軍以2.59億資金、27套房產,勞斯萊斯轎車“傍身”,位居榜首。
34人中有6人獲死刑,如河北省曲陽縣七里莊村黨支部書記劉會民受賄罪、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妨害公務罪等11項罪名並罰,被判執行死刑。而判處無期、有期徒刑的加起來共達13人。
記者注意到,有3名涉案金額在1000萬元左右的官員被判處死刑,另有9名貪腐金額過億的小官未獲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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