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0日電/香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昨日指出,“紅綠燈制度”依工程本身的性質以及階段,審視工程的超支或延誤風險,而風險因素有很多,從人手及建築材料供應,以致工業意外的發生都有。如果該合約項目有超支或延誤風險的話,將被定性為“紅燈”;相反如果項目符合預期期望的話,則訂為“綠燈”。這套制度幫助監察人員在監管工程方面看得更為深入及全面,也更容易掌握工程的關鍵。
項目環環相扣難一概而論
據香港《成報》報道,被問及港珠澳大橋有哪些合約屬於紅燈風險,張炳良回應指“很難籠統地說,但是有。”他補充,“不是整個工程,一個工程項目內有很多合約,有部分合約有紅燈風險,但它有時不等於整個工程都遲,視乎是否關鍵項目。”但指未能具體說明其中包括哪幾個項目,因為一個項目可能有數個部分,各自牽涉很多不同合約,因為不同項目環環相扣,所以假若部分合約些微滯後,即可能影響到其他合約的進度,同時卻不影響另一些合約,所以情況很難一概而論。
問及引致工程成本上漲的因素,張炳良回應指大橋的司法覆核大大影響到工程進度及成本。2011年11月當立法會第一次審批工程預算時,核准預算的304億中便有63億元是由於司法覆核造成的額外開支。亦因為案件處理需時,原訂6年的工程時間表,被壓縮了1年,令各個工序必須緊湊進行,造成很沉重的壓力。他又補充,司法覆核令整個工程延遲開展,可能因為同期整個社會的工程數量增加的關係,所以費用亦因而上漲。
工程增加或致費用上漲
港珠澳大橋工程浩大,除口岸等各地域自行負責的項目以外,3個地區還需各自分擔主橋的建造費用。張炳良補充雖然本港口岸工程大幅超支,但不認為相同情況必定會出現於其他大橋建造項目上,因為香港與內地的情況不盡相同。而三地委員會正持續定期留意建造進度,穩定成本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