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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中國將確保全面深化改革在法治軌道上推進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0-09 16:21:06


  中評社香港10月9日電/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階段,“法治中國”站在了全新的起點上。經過36年改革開放,中國謀求更進一步發展需要破除更困難的阻力和障礙,而依法改革將令發展之路更寬廣順暢。

  新華社報道,9月底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於10月20日至23日在京召開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將聚焦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改革開放以來,在中共歷次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中,將法治作為主題進行討論尚屬首次。

  由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的此次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準,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記者據新華社通稿初步梳理發現,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職一年多來,已審議了26件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通過了其中的18件;涉及修改30部法律,新制定2部法律。

  而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新制定的五年立法規劃,包含了70多項立法項目,涉及民眾關心的醫療衛生、食品安全等多方面內容。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修改7部法律的決定。這樣的修法力度堪稱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歷次會議之最。

  觀察家們發現,新一屆人大常委會對現有法律修改的頻次之高和覆蓋面之廣在新中國歷史上並不多見。中國大規模地對法律進行“立改廢”工作,既釋放了依法治國的強烈信號,也為全面深化改革能夠按照“施工圖”蹄疾步穩地向前推進提供了保障。

  中央黨校政治學法學教研部主任張恒山認為,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歷史時期,部分法律已經相對滯後。中國啟動大量法律的“立改廢”工作,既是清障也是鋪路,體現了時代的需求和進步。

  中國法治歷史上也走過彎路,十年“文革”曾令中國陷入社會無序、法制弛廢狀態。習近平在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大會上表示,要“深刻吸取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訓”。

  在開啟中國改革開放歷史新時期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上,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小平深刻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相繼於1997年和1999年首次被寫入中共黨代會報告和中國憲法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於2010年基本形成。

  國家行政學院法學教研部主任胡建淼認為,“法制”是建立法律制度,側重立法,是“文革”後有法可依的重要一步。現在的“法治”概念包含了原來的“法制”,綜合法律執行和司法保障,包括立法、執法、司法、守法、保障等。

  在改革開放之初,中國人用“摸著石頭過河”形容突破體制窠臼、探索發展新路的做法。而如今中國的改革將加強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相促進。

  在這一背景下,面對全面深化改革這一當今中國最重要的課題,中國已經改善“先實踐再規範”的套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職責,就是要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引導和保障。

  “引導就是要讓改革的每一步都做到有法律依據,保障則是要把改革的成果用法律確定下來。”胡建淼說。

  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實踐是法律的基礎,法律要隨著實踐發展而發展。要完善立法規劃,突出立法重點,堅持立改廢並舉,提高立法科學化、民主化水準,提高法律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

  今年“兩會”期間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列出了詳細的立法清單,修改預算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制定資產評估法、航道法、期貨法……立法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完成深化改革各項任務的“先行”作用躍然紙上。

  指導中國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提出“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副所長莫紀宏認為,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三者相互關聯,層層遞進。“依法治國需要依法執政的方式來體現,依法執政最重要的是依法行政。”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改革”方案,涵蓋了15個領域,方案全文共出現了26次“依法”。

  過去的一年多時間裡,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上海自貿區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為上海自貿區探索深化改革開放經驗掃除了法律障礙;審議通過廢止勞教法律規定的決定;審議通過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都是對“依法”的有力踐行。

  今年2月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上,習近平要求,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在8月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上,習近平再次強調,要處理好改革與相關法律立改廢的關係,及時解決實施中的矛盾問題,力爭把改革任務做實。

  為推動國務院機構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全國人大常委會採取一攬子方式已經對19項相關法律進行“打包”修改,就在8月底召開的第十次會議上,還表決通過了修改7部法律的決定。

  胡建淼表示,各領域簡化、下放和取消行政審批權,是釋放經濟社會活力的好事,但這些權力多是相關法律賦予的,國務院沒有權力放棄,用“打包”的形式進行修改,表明政府嚴格遵循讓改革在法治軌道內運行的依法行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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