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級領導離婚再婚要報告
當前,在請示報告制度方面存在不少問題。有的幹部目無組織,幹了什麼、人跑到哪裡去了,組織上都不知道,泥牛入海無消息。有事要找他,眾裡尋他千百度,頗費周折。對不請示報告的幹部,黨組織要格外注意,可能就是要出問題的前兆。
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是請示報告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要在一定比例中抽查,如果填的和實際情況不一樣,就要說清楚為什麼,不能糊弄黨組織。省部級領導幹部離婚、再婚要不要報告?身邊人出現重大問題要不要報告?當然要報,第一時間就要報告,要報告發生了什麼事,報告是什麼原因。不要突然來了一個網上信息,我們不知真假,再去核實就被動了。光知道沒有報告不行,還要問清楚為什麼不報告。到了一定程度就要派紀委去了解情況。
有的領導整天琢磨抱誰大腿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黨組織等同於領導幹部個人,對黨盡忠不是對領導幹部個人盡忠,黨內不能搞人身依附關係。幹部都是黨的幹部,不是哪個人的家臣。有的幹部信奉拉幫結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關係、找門路,分析某某是誰的人,某某是誰提拔的,該同誰搞搞關係、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誰的大腿。有的領導幹部喜歡當家長式的人物,希望別人都唯命是從,認為對自己百依百順的就是好幹部,而對別人、對群眾怎麼樣可以不聞不問,弄得黨內生活很不正常。
犯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算什麼?打個哈哈就過去了!一到節假日甚至不是節假日,有些人就到處跑,還帶著一大家子,吃好的,住好的,玩好的,大江南北,長城內外,哪兒好就往哪兒去。不少是公款消費,財政成了他們家的錢包,財政局長成了他們家的管賬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