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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學者:推學生做“炮灰”法理不容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9-17 09:42:58


 
  王磊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的決定具有法律效力,需要被尊重,而罷課是讓中學生反對具有法律效力的決定,等於在心理上教唆未成年人違法,“在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同時,保障他們正常的學習秩序。這才是負責任的態度。” 

  王磊直言,誰具體策劃並推動罷課,誰就要考慮相應的後果。如果一些人的錯誤煽動導致未成年人發生安全事故,那麼策劃組織者就必須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可根據具體事實及相應的法律條文,由警務處、律政司、香港法院斷定特定責任人。

  未成年者參政爭聞所未聞 

  他指出,就法律而言,“佔中”破壞了香港的公共秩序、商業秩序、金融秩序,是違法行為。而鼓勵未成年人參與“佔中”等違法行為可能構成教唆罪、煽動罪。即便未成年人自願參加,但由於其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完全責任,組織者、教唆者仍須承擔部分責任。而在政治層面,教唆未成年人參政者也應受到各界譴責。王磊強調,“從未聽說過哪個國家會讓未成年人參加政治鬥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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