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0日電/北京市延慶縣某鎮政府財政科科長孫某與該鎮農村經濟經營管理中心主任袁某(另案處理)組織家屬及鎮所屬的兩個村村委會主任周某和李某一同赴日旅遊,費用由袁某墊付。返京後,孫某以項目的名義將一大撥人赴日旅遊的費用就這樣報了銷。
據《法制晚報》報道,今天上午,記者獲悉,因犯貪污罪,孫某被延慶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周某和李某均被判刑2年緩刑2年。
2012年春,身為延慶縣某鎮農村經濟經營管理中心主任的袁某找到鎮財政科科長孫某,說打算去日本旅遊,孫某同意後,袁某負責找了旅行社。受邀同游日本的還有財政科的出納郭某及該鎮兩個村村委會主任周某和李某,袁某妻子一道同行。
包括導游小費及到日本的酒店後兌換的旅遊花銷都是袁某替其他人先行墊付的。費用本來要回國後再各自結算,但孫某等人一回國,該鎮紀委便找孫某談話,並對其去日本旅遊進行了通報批評,孫某等人還被要求做書面檢查。費用結算的事也就擱置了。
兩個月後,袁某找到孫某,稱這次的開銷每人差不多有1萬元,“想辦法把這個補上”。隨後,孫某等人商量,由孫某按“新農村建設”項目名義,給李、周二人所在的村子撥款,再由袁某製造兩村虛假薪資表,讓李、周拿財政撥款套現還給袁某。
2013年8月,袁某打電話給李某和周某,並拿了一張二人所屬村的工資表,袁某表示,“新農村建設”項目的工資,讓李某、周某二人看著將旅遊款項給截留出來,套現還給自己。
隨後,周、李二人按照上述辦法分別將2萬餘元及5萬餘元取出,給了袁某。
檢方指控,2013年3月份,孫某還用同樣的方法套現4萬餘元,用於旅行費用,但旅行因故取消,孫某用該筆錢又買了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