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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河南老婦自建山寨政府 被騙者不怪她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9-10 14:41:39


  中評社香港9月10日電/鄧州市人民法院認定,張海新在私刻相關公章後,以“鄧州市人民政府”名義下發偽造的文件、公函、任命通知書等20餘份,馬香蘭、王良雙上報張海新批准先後以“汲灘鎮人民政府”、“高集鄉人民政府”名義,對本村建房者下發加蓋有公章的停工通知、公告等國家機關公文數份。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2013年秋,在河南省鄧州市一條小巷的出租屋內,45歲的農婦張海新宣布成立“鄧州市人民政府”,下面暫設三個鄉鎮“政府”,並分別刻制“公章”。接著,張海新以“鄧州市人民政府”名義下發偽造的文件、公函和任命通知書等20多份。

  今年6月27日,張海新因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在她上訴後,南陽市中級法院二審經不開庭審理,在8月的一天裁定維持原判。因法院未依法通知,她的辯護律師直到9月3日才獲知二審結果。

  如果沒有大的反轉,張海新還得在高牆之內再待1年多,以服完剩餘的刑期。在該案的審理中,她一直不認罪。按照她的辯稱,偽造公文是為了保護農民耕地不被侵占的無奈之舉。在過去的4年中,她從鄉政府大院一直上訪到國家部委,散盡家財、債台高築卻一無所獲。

  吳楠忘不了,2009年夏天一個很熱的上午,母親張海新拉著一輛架子車,上邊堆著床和鍋碗瓢勺,從15里外的蔣莊拉到鄧州市區。吳楠4歲的弟弟坐在架子車上,頭上撐著一把舊傘,被曬得迷迷糊糊。

  當時,吳楠在鄧州城區四初中讀初一。期末考試臨近,她卻鬧著不想上學。張海新一急之下,就關掉了飯店,進城陪護女兒。在農業銀行大樓旁的一條胡同內,張海新找到了一間出租屋。

  小學四年級就輟學的張海新,一直期望女兒能考上大學。在一審宣判後會見律師時,她最關心的是女兒的高考成績。她並不知道,因為她吃了官司,吳楠的身份證被拖延辦理,沒有趕上報考。吳楠今年18歲,排行老二,因為拖欠超生罰款而一直沒有戶籍。

  2013年11月29日上午,包括接生婆在內的5個見證人在派出所為吳楠作證。下午,張海新就在縣城的出租屋內被抓。在那間屋子內,她自設了“鄧州市政府辦公室”,利用私刻的政府、檢察院和鄉政府的公章,下發了數十份“公文”。她自稱獲得了中央有關部門的授權,公章也在神秘人物處備過案。

  “中央有人”

  按照她的規劃,她所管的每一個鄉鎮“政府”,都將有30人的編制

  吳楠有點煩母親一頭扎進官司,她花光了家中的積蓄,還欠下十幾萬元外債。從2013年上半年起,她家就開始拖欠房租。對那些隔三岔五登門求助的上訪者,吳楠很難提起多少好感。去年有一天,她跟母親吵了一架,警告說,“你今年告狀再贏不了,我就把你的法律書全撕了。”

  張海新沒多說,算是默認了這個約定。進入2013年之後,她談起維權,口氣越來越自信,很多人都相信她“上邊有人”。在求助者面前,她踢踏著拖鞋,從雜亂的書架上翻出某本法律法規,粗聲大氣地宣講,不時破口大罵貪官。

  這一年夏天,張海新又買了一張褐色的辦公桌,放在出租屋內,桌面上擺著一台筆記本電腦和一台複印機。旁邊的書架上,塞著《一本書讀懂土地法》、《行政公文寫作一點通》、《領導幹部不得不讀的精彩演講》之類的數十本書籍,這些東西讓她顯得更加權威。

  她最忠實的追隨者,就是她家所在的鄧州市文渠鄉蔣莊村6組。村民劉金蘭至今相信,張海新“中央有人”,“跟潘基文也能搭上線”。她的維權夥伴王良雙說,張海新雖然性格潑辣,但一到維權時,就顯得很專業。“她哪一天幾點幾分跟哪個部門打了一個電話,都必須記在筆記本上。她說這是上級的要求。”

  王良雙認為,張海新的言行很像在對人進行“洗腦”。前提是,那些追隨者都已走投無路。也不是沒人懷疑過。鄧州市汲灘鎮廖寨村村民廖春洲第一次見張海新時,聽她張口閉口“老百姓就得監督政府”,有點洩氣:“這不是胡扯嗎?”

  文渠鄉湯莊村村幹部肖玉明,也是追隨者之一。2013年10月,肖玉明看到張海新拿出“鄧州市政府”和“鄧州市人民檢察院”的公章,“她說是中央特批她保存,備過案,專門給老百姓辦事用。”肖玉明從1985年就開始在村委會混,很難相信這套說辭。

  懷疑歸懷疑,卻並不妨礙廖春洲和肖玉明聽從張海新的指揮,在村中收身份證和申請表,去托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她辦這個證全免費,說辦好的話,一本收5塊錢工本費。”肖玉明說,有時候農民的資料不全,張海新就開動複印機,把成叠的A4紙塞進去。

  這個膚色偏黑、有點矮胖的農村婦女,給了很多人前所未有的信心。她即使騙了他們,也幾乎沒人怪她。在張海新任“一把手”的“文渠鄉人民政府”中,肖玉明被任命為“鄉政府辦公室主任”。而廖春洲在與張海新的交往過程中,也慢慢打消了顧慮。2013年10月22日,他被張海新的“鄧州市人民政府”任命為汲灘鎮“廖寨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

  “中央有人”的名頭傳出去後,張海新越來越忙。很多次,她都整理材料到深夜。白天忙到飯點時,她往往帶著求助者去小飯店吃面條或餃子,或者開動後院的煤氣灶,給大家做一大鍋面條。

  張海新一度雄心勃勃。在被抓前兩個多月,她曾試圖把出租屋附近的一家旅社包下來,做辦公地點,還想招聘數十名大學畢業生,以充實“幹部隊伍”。按照她的規劃,她所管的每一個鄉鎮“政府”,都將有30人的編制。

  不認命的女人

  擺攤生活持續到2011年春天,村民來到縣城找她求助為止

  張海新娘家在鄧州城西的十里鋪村,連她在內,父母共生了7個子女。據她一個發小稱,張海新小學學習成績很好,不過家太窮,四年級就輟了學,拉著架子車賣瓜子和糖果。蔣莊村離十里鋪不遠,張海新的丈夫吳振田與她同齡。他說在小學五年級時,就認識了張海新,“她在我們學校門口擺攤,個子不高,可憐得很。”

  1987年,兩人經媒妁之言結婚,吳振田才知道,張海新的父親小有文化,原是生產隊會計,在大集體年代被指貪污,雖然他不認罪,但卻要償還虧空,導致張家多年都活在赤貧之中。張海新的父親經常替人寫狀子,張海新也對村莊政治鬥爭特別敏感。

  婚後的張海新,一度把賺錢放在首位。她和丈夫先是到鄭州郊區開小磨油作坊,又回到鄧州市區開飯店,都沒有成。在此期間,大兒子吳洋和女兒吳楠先後出生。在吳楠出生的次年,1996年,吳振田南下廣州,換了多份工作後,最後在汕尾找到了一份養殖海產的工作。一二十年以來,夫妻可以團聚的天數不到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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