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接著來看“內閣”的信用危機。正由於老臣凋零,“內閣”近年完全失去方向感,完全看民意辦事,完全沒有法則可言。以去年四月基本工資調升一事為例,前年九月“行政院”自己訂下基本工資調升的條件是經濟成長連兩季逾3%,或失業率連兩月降至4%以下;去年四月在第一季經濟成長尚未完成統計時,江宜樺憑預測數就拍板調整基本工資至19,047元,一個月後“主計總處”公布的首季經濟成長僅1.67%,換言之,根本沒有滿足“政院”所訂的基本工資調升條件。“閣揆”的決策已然違背“行政院”所訂出的章程,但木已成舟,基本工資就如此名不正言不順的調上去。
去年八月底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經討論追認了江宜樺四月的決定,調升基本工資至19,047元,會中並決議日後基本工資審議會議需待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漲幅逾3%才召開,詎料江宜樺竟在今年八月又以食物類物價漲幅逾3%表示,將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調整基本工資。
江宜樺體恤民情的用心雖可以理解,但政府豈可如此曲解自己訂的章程,任何稍具統計觀念者都明白,CPI包括食、衣、住、行、育、樂及雜項七類物價,食物類只是370項查價項目中的一部份,所佔權重25%,兩者意義截然不同;今年前七個月的食物類價格漲幅固然達到3.82%,但CPI漲幅僅1.29%,根本未符合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標準。此例一開,明年也許交通費率升逾3%,要不要苦民所苦再開一次會?後年房租漲幅逾3%,是不是也該開會以紓解民困?江宜樺去年四月、今年八月兩度違背“行政院”訂的章程,表面上是愛民,事實上是失信於民。如此曲解政府的決議,我們還有什麼資格說我們是法治“國家”?我們還有什麼資格要求民眾守法?還有什麼資格教育學生守規矩?日後還有誰會相信政府?
我們認為經濟成長的果實確實該讓全民共享,也支持政府政策朝這個方向推動,但必須開大門走大路,而不能專以破壞規矩的方式來實現社會正義。更何況迄今並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基本工資的調升,可以帶動全體工資的成長,江宜樺兩度破壞章程所換取的基本工資調升,政府信用幾近破產,此一代價未免太大。
馬政府不尊重、不信任“閣員”的負作用已經顯現,如今島內已陷入“閣員”不信任高層、文官體系不信任“閣員”、企業家不相信政府承諾的惡性循環;政府如今在人民心中早已不是讓台灣進步的發動機,而是拖累社會的絆腳石。當權者若還不幡然悔悟,台灣經濟恐怕連最後一搏的機會也將為之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