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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國家安全法擬更名為反間諜法 多部門密切配合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26 10:10:56


  中評社北京8月26日電/“國家安全法”的名稱擬修改為“反間諜法”,修改後的法律將突出反間諜的工作特點。昨日,受國務院委托,國家安全部部長耿惠昌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作國家安全法的修訂說明。

  現行國家安全法已實行21年

  《新京報》報道,現行國家安全法是1993年公布施行的。耿惠昌說,為了適應我國國家安全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需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反間諜工作。國家安全部以現行國家安全法為基礎,起草了反間諜法草案。“國家安全法”的名稱修改為“反間諜法”。

  修訂現行國家安全法的總體考慮,一是以現行國家安全法的內容為基礎,突出反間諜工作特點;二是總結反間諜工作的經驗,將實踐檢驗有效,且反間諜工作確需的措施上升為法律規定;三是與正在起草的法律協調一致。

  “公開工作”與“秘密工作”結合

  耿惠昌說,考慮到反間諜工作的開展除了依靠國家安全機關履行職責外,還需要多部門的協作配合,草案在明確國家安全機關是反間諜工作主管機關的基礎上,規定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關部門和軍隊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依法做好有關工作。

  對於反間諜的工作方式,草案新增:“反間諜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公開工作和秘密工作相結合、專門機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積極防禦、依法懲治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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