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8日電/記者8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張東陽等7名地方廳級領導幹部分別涉嫌受賄犯罪日前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新華社報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決定,指定遼寧省丹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遼寧省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張東陽(正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分別對湖北省宜昌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譚春玉(副廳級)以及宜昌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熊偉(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分別對廣東省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省海防與打擊走私辦公室原主任羅歐(正廳級)以及東莞市委原常委、原常務副市長梁國英(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決定,指定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對海南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主任趙中社(正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中國石化化工銷售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黨委書記、副經理王強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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