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靖詩表示收到工作指示後,她透過律師行和許仕仁聯絡,並處理新租約事項。不過律師行回復指,許仕仁不會支付新租約的16萬元按金。最後,租金分別由新鴻基子公司,及新鴻基副主席郭炳江、郭炳聯支付。
另外,香港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昨天再次到庭,接受辯方盤問。辯方律師稱,孫明揚、許仕仁與同案被告新鴻基執董陳钜源,關係屬“好朋友”,不時一同進餐。
孫明揚否認與許、陳是“好友”,孫明揚指自己與許僅屬同僚、與陳只是有幾次接觸,未達好朋友水平。孫稱,曾與2人共餐,但均屬於工作上的慰勞宴,並非單獨約會。孫認同,現時官員申報利益,只依賴個人操守及對社會服務的負擔感。
孫明揚完成作供後在庭外稱,自離開港府後,至今次作供才再次和許仕仁見面。他見昔日同僚在犯人欄內,覺得非常感觸。他希望案件盡快水落石出。
(消息來源:《大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