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終端產品發放未報批
根據181號文,互聯網電視終端產品必須向廣電總局提交客戶端號碼申請,廣電總局將按照統一分配、批量授權、一機一號等現行的互聯網電視客戶端編號規則。但目前市場上大多數的終端產品均未得到總局批准。未經過總局批准發放的盒子都是違規產品。後續牌照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推出互聯網電視機頂盒。
4、與電信運營商違規合作
181號文中規定,不得與傳輸網絡運營商合作進行互聯網電視業務的用戶管理、計費認證工作。但目前牌照商均有違規。包括參與電信運營商互聯網電視招標,變相開展IPTV業務,變相開展直播服務,目前也在部分地區有所開展。因此,目前這個階段,總局要求立即停止與運營商的不符合要求的合作(變相開展直播)服務。
5、銷售渠道混亂
總局不允許終端在網上銷售。但目前盒子都在網上賣,有的甚至刷過機再賣,完全不受監管。
6、與嚴重違規互聯網企業合作問題
要求牌照方對於總局正在查處的企業,一定不要與之合作。
流媒體網獲悉,總局還明確了以下互聯網電視的整頓要求:
1.立即開始整頓活動,境外引進影視劇、微電影要求必須在一周內下線,內容無論是在老盒子還是新盒子,無論哪個版本都要維護和清理。終端內容不管來源是哪,都計入集成播控平台管理,平台上所有內容都由牌照方負責。
2.推出不同版本EPG必須向總局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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