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重申,特區政府在現階段不會提出任何具體的政改方案,或作出定奪式評論,而是根據全國人大常委作出的指示,於今年底會進行第階段諮詢,屆時才會提出具體的建議方案。
根據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2004年的解釋,修改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的程序,即“政制發展五步曲”為:
一、行政長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兩個選舉產生辦法是否需要進行修改;
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是否需要進行修改;
三、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出修改議案, 並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
四、行政長官同意經立法會通過的議案;
五、行政長官將有關法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予以通過或備案。
反對派未見報告已“發狠”:學聯、“學民思潮”昨晚與“真普聯”開會,學聯會後稱最快於8月底發起“大型抗爭”,聲稱在佔領中環街道的同時,更會發起罷課罷工等。“佔中”發起人之一的戴耀廷聲言這連串“抗爭行動”是“有需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