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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高橋部隊步兵一等兵久保菊之助”按有手印的供述書,記載了這支部隊按照日本大本營命令,在安徽、河北、浙江多個省份掠奪物資 |
記錄內容與公開資料相符
記者翻閱了一些記錄內容,發現這些記錄涉及多個時間、多支日軍部隊的罪行。其中一份日軍“二十二師團高林勇”的供述稱,“昭和十六年(即公元1941年)五月中旬……依照太田勝海中將之命令,在杭州市內俘虜收容所,每日要槍殺或斬殺數名俘虜”。記者查找史料發現,侵華日軍22師團是1938年武漢會戰結束後調至杭州,直到1944年改駐香港;其間,太田勝海正是1941年3月至1942年3月間的師團長。
日寇違反國際公約、屠殺戰俘的記錄在資料中並不罕見,一件來自日軍某船舶輸送隊的供述中表示,昭和13年(即1938年),日寇第三師團在鎮江附近江面,把200多名中國戰俘趕入長江中淹死。
除了屠殺戰俘,日寇侵害平民的“罪證”也不少。日軍獨立第9旅團一等兵木村福就供述了其所部在山西太原周邊,掠奪農民糧食350擔,甚至還逼被掠奪的當地村民自備馬匹,將糧食運到軍中;另一份署名“高橋部隊步兵一等兵久保菊之助”的資料,則記載這支部隊按照日本大本營命令,在安徽、河北、浙江多個省份掠奪物資。
還有一個來自日軍“王牌軍隊”、“常勝師團”——第十八師團的百十四聯隊步兵上等兵添穀武治在證明書中承認了該聯隊在中國的暴行,包括燒死婦女、刀斬俘虜等罪行。該士兵的供述與在中國公開出版的讀物《魔跡:日軍第十八師團作戰檔案》中披露的第十八師團在各個村子裡槍殺、刀砍農民、燒殺奸淫婦女、燒毀民房無惡不作的侵略罪證相互印證。據了解,該師團作戰地域之廣、所犯罪行之大、罪行之殘忍,在日本侵華陸軍步兵師團中實屬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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