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2013年2月,在廣州市紀委十屆三次會議上,萬慶良說,“請大家從監督我開始,絕不插手任何土地、工程、項目、國有資產、招投標,絕不利用自己的權力為親友、為他人謀取私利,絕不追求特權、追求享受。”
今年1月,在廣州市紀委十屆四次會議上,萬慶良表示,“市委書記要首先帶好頭,要把市委書記和市委常委擺進去,大家監督我作為市委書記是怎麼做的”,“有沒有插手工程、土地、項目,包括城市(建築)容積率?有沒有在選人用人上,買官賣官、跑官要官?有沒有運用書記的權力謀私利?這三個方面請大家監督我,發現問題及時檢舉。”
然而,據《中國經濟周刊》了解,萬慶良落馬的主要原因恰恰可能就與房地產有關。
2013年10月29日至12月29日,中央第八巡視組對廣東省進行了巡視。今年2月,中央第八巡視組向廣東省反饋巡視情況時指出,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一些領導幹部存在權錢交易、插手土地轉讓等項目,謀取不正當利益;以收受紅包形式受賄;一些地方“裸官”問題突出等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有的幹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有的領導幹部買官賣官。
廣東省司法系統一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經濟周刊》,根據他們了解到的情況,萬慶良被調查已經有較長一段時間了,在廣東官場,萬慶良的地產商朋友多是出了名的,萬慶良的腐敗問題,最大可能就是和房地產開發商交往過密,公權私用、權錢交易,牽涉到房地產腐敗。
這也是中央巡視組所指出的第一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