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上交所建議重組審批由遞進式改為並聯式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6-05 09:52:02


  中評社香港6月5日電/針對重組過程中多部門審批時間跨度仍較長的問題,上交所資本市場研究所昨日發布的報告建議,將目前遞進式的審批方式調整為並聯式的審批方式,即將目前公司重組過程中國資委、商務部、教育部等其他部委先行審批、證監會最後把關的審批方式改為證監會與其他單位同時審批的審批方式。

  據證券時報網報道,該份報告名為《滬市上市公司2013年度重大資產重組專題分析報告》。報告同時指出,需要採取有效措施,著力減少併購重組跨地區、跨所有制壁壘,消除企業併購重組的外部障礙,提升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的動力和意願,推進轉型升級。

  報告顯示,2013年度,滬市共有116家公司涉及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其中36家公司完成重大資產重組,交易金額合計1128億元。

  報告指出,從去年滬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情況看,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積極性較高,市場創新意識較強。但是,仍然存在部分制約性因素,對進一步活躍併購重組市場形成障礙。

  一是支付手段相對單一,併購融資方式有限。從支付方式來看,股份仍是目前上市公司重組主要支付手段。

  二是平均重組時間縮短,但多部門審批時間跨度仍較長。從重組完成時間來看,完成重組的36家公司平均重組時間為13.5個月,同比縮短1.5個月。從停牌時間來看,2013年,滬市84家啟動重組公司平均停牌時間為2.75個月,同比延長0.15個月。根據現行規定,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不得超過3個月。2.75個月的平均停牌時間接近3個月的時間上限。

  三是部分重組迎合市場炒作,內幕交易仍是監管難點。

  四是區域發展不平衡,中西部及東北地區整體較弱。

  對於重組過程中存在的上述問題,報告給出了五點建議。一是借力混合所有制經濟改革,引導促進產業升級。二是繼續優化審批方式,提高併購重組效率。三是豐富併購支付手段,促進市場併購創新。四是繼續支持跨境併購,提升公司國際競爭力。五是大力推進監管轉型,強化併購重組事後監管。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