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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多地出台房價“備案管理”政策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6-02 09:04:04


  中評社香港6月2日電/房價漲也好,跌也好,都不是開發商自己能決定的——近期,不少城市對房價的“備案管理”受到普遍關注。雖然不能直接等同於“限漲”“限跌”,但“有形之手”對房價的直接干預,還是引發了一些爭議。

  日前,廣東東莞出現了開發商降價超過15%、導緻購房者無法網簽的案例。而東莞的解釋是,這不是新政策,而是2011年出台的老辦法。根據這份《關於加強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的補充通知》,所有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一經備案,其實際成交價不得低於備案價的15%,違者其網上銷售係統將自動被鎖定。

  根據東莞市住建部門的解釋,這是為了防止開發商隨意報高價、低開盤而誤導市場和消費者。

  此前,杭州市物價局、市住保房管局發布規定稱,新建商品住房降價或優惠促銷應做到規範有序,“如果降價幅度超過15%,就屬於隨意調整價格,房地產開發企業需要重新向物價部門申報備案”。此舉也被一些人視為“限降令”。杭州相關部門隨即進行了否認。但在房價走向日趨微妙的當下,有關部門的“糾結”心態耐人尋味。

  房價備案管理,實際上管跌又管漲。比如,2009年-2010年,房價快速上漲,為控制地方“均價”,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門通過房價備案控制高價房源上市的節奏。一些均價較高的樓盤,短期內拿不到預售證。名為備案,實同審批。

  對此,一位在多個城市擁有開發項目的房企總經理對記者表示,所謂備案,並不是報一個價格給政府就行了。“例如,在房價高漲的2012年,我們在一個一線城市準備報28000元/平方米的價格,但是政府隻允許最高23000元,超過了就不予備案,或者備案了不發、緩發預售證;而接受了政府備案價格的就可以很快拿到預售證入市銷售。這主要是前幾年中央對地方房價上漲有考核,如果房價漲幅過快、完不成任務,地方政府就在價格上做文章。”

  一些業內人士表示,事實上,類似杭州和東莞這樣的價格備案,幾乎每個城市都有。一線城市還曾因為階段性房價上漲過快而基於價格備案出台過政府“指導”定價等政策。

  但以往城市的經驗都是限高不限低。這就意味著房企不能以超過備案價格進行銷售,至於低於備案價格的,政府一般不管。例如,2011年,北京通州有多個備案價格3萬元的樓盤以不到2萬元的價格最終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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