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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楊潤雄:老師教唆學生“佔中”恐涉刑責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5-29 09:21:30


 
  就中、小學生可否“觀察、聲援或評論”“佔中”,楊潤雄指出,雖然這要看實際情況,不能一概而論,一般而言,中、小學生都可以評論“佔中”,但他同時強調,協助、教唆、煽惑等不同形式參與任何違法行為,均可能涉及刑責。

  楊潤雄進一步指出,參與佔領交通要道、集體癱瘓交通、堵塞公共通道及其他違法行為,不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全,甚至會妨礙執法、維持秩序,甚或耽誤救護人員的工作,影響緊急服務,有關行為可能涉及刑責,亦可能對自身及他人的安全造成影響,即使現場觀察,也須顧及可能出現的學生安全問題。

  專業守則規定須尊重法律 

  楊潤雄特別指出,《香港教育專業守則》是經廣泛諮詢而制定的教育專業人員的道德準則和行為規範,作為他們的自律指引。《守則》第2.2章第7段便指出,一個專業教育工作者在教學過程中,應關心學生的安全;第2.6章第1段又指出,專業教育工作者應尊重法律及社會接受的行為準則。教師應遵守法紀,行為須符合社會接受的準則。

  至於如何處理教師違法的註冊事宜,楊潤雄說,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只是一個諮詢組織,負責向政府建議有關提高教育專業操守的意見,該會其中一項職能,是處理涉及教育工作者的糾紛或指稱行為失當的投訴個案,並向教育局提供意見。不過,議會職能不包括處理教師的註冊資格,教育局不會把幹犯罪行的教師的註冊事宜,交由議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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