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詢各派議員 作出限時決定
他解釋,自己就解決拉布問題作了詳細考慮,並於早前分別約見不同黨派議員,了解各項辯論所需時間,除社民連主席梁國雄表示未能估計發言時間外,其他議員的回應是令他相信可在5月底完成條例草案的所有程序。不過,這需要議員合作使會議有足夠的開會時間,及沒有議員故意無限地延長辯論。
同時,他早前曾多次向議事規則委員會表示,有需要就《議事規則》制定條文處理拉布,也提出過不同的方案,委員曾積極討論有關事宜,但議員仍未就此達成共識,故決定行使基本法賦予他的權力,及引用議事規則,就草案餘下程序定出時間表。
濫耗議會時間 難履監察職責
曾鈺成並清楚解釋作剪布決定時已經平衡了所有相關因素,包括議員參與立法過程的權利、立法會議的暢順進行及立法機關的正當運作,並充分尊重議員行使職權,就撥款法案提出修正案及進行辯論。
他強調,為辯論設定時限,並不會剝奪議員監察政府施政的權力,倘議員明智地使用發言時間,而不是故意拖延,一定可以在指定時間內充分表達意見,而任由拉布持續,變相剝奪了議會監察政府的機會:“如果任由一項的辯論曠日持久地、無了期地佔用議會時間,就一定會剝奪了議員用各種有效的方式監察政府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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