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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台灣“治權”問題論析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5-24 00:16:36


 
  但是在國際現實中,卻存在“主權者無治權、治權者無主權”,即主權和治權相分離的情況。主要有以下三種類型:

  一個國家的部分或全部治權被另一個國家所享有。

  這又分四種情形:第一種是租借地。國際法承認,租借地的治理和控制權屬於承租國,但領土主權並未發生變更。這在不少租借條約中得到明文體現。我國和美國都承認租借地的主權和治權是可以分離的。第二種情形是佔領。佔領是國家間武裝衝突中經常發生的現象。國際法對佔領狀態的基本看法是:佔領不是領土主權變更的合法方式,不構成主權轉讓,因而佔領方不是被佔領土的主權者,主權依然為其合法持有者保留;由於合法主權者已經不能行使其權力,因而佔領方依其實際控制而取得對領土和居民進行暫時管理的權利(治權)。第三種情形是國際託管地。這和佔領相類似,只是二者的控制主體不同。在佔領狀態下,享有治權的是外國軍事當局,而在國際託管中,治權屬於國際組織或其授權的機構。第四種情形是自由聯繫國(associations of states)。當代一些主權國家將涉外事務(尤其是外交和國防)的治權全部或部分地授予其他國家,例如馬紹爾群島在1986年和美國簽署《自由聯合協定》而獲得獨立主權,1991年成為聯合國會員國,但國防、外交和社會服務方面的治權則交由美國負責。類似的,帕勞、密克羅尼西亞既是聯合國會員國,也是美國的自由聯繫國。鈕埃和科克群島是新西蘭的自由聯繫國。

  一個國家內部的地方割據勢力。

  某一地區的統治權或管轄權同原中央政權發生了分離,如舊中國地方軍閥同中央政府的分離,就屬於這種情形。對於地方統治集團來說,它只是想掌握和控制該地區的最高統治權即該地區的治權,而無意與中央政府去爭奪中央政權即整個國家的治權,也無意去改變該地區的主權,它仍舊堅持該地區是該國家的一部分。簡言之,它無意去爭做中央政府來代表國家,也無意去分裂國土、另立新國。但是,由於它掌握和控制了該地區事實上的最高統治權,這使得中央政府的政令不能及於該地區,從而限制或排斥了中央政府在該地區的最高統治權,這在事實上擁有了治權。由此形成主權和治權的分離。

  國際組織的管轄權。

  隨著國際組織的興起,國際組織承擔了越來越多的治理任務。例如,國際法院判定,聯合國擁有國際法人資格,具有“在國際範圍內運作的能力”;國際海洋組織在“有關海洋上生命的安全以及通過防止由船隻和其他交通工具引起的污染來保護海洋環境”等方面具有管轄權,它還處理有關國際船運方面的法律事務。其他各種國際組織都各自具有一定的責任,也就是擁有管轄權。不僅如此,國際法院還認為,聯合國對服務於這一組織的人員(聯合國工作人員)提供職業保護的能力,是《聯合國憲章》寓意的必然要求。同樣的情況也適用於國際民航組織(ICAO),國際勞工組織(ILO),國際海洋組織(IMO)及其他聯合國大家庭中的成員組織。這裏存在著一個事實:雖然沒有主權,國際組織有時承擔著相當重要的治權。由此帶來國家主權和治權的相對分離。

  由此可見,主權和治權在一些情況下可以分離。我們無法從理論上斷然認定台灣不能擁有治權。但是從台灣的治權論述看,它要求的是與大陸互不隸屬、平起平坐的政治地位。對此要從經驗層面分析其利弊得失。

  承認台灣“治權”的利弊得失

  承認台灣“治權”,對於兩岸關係走向深化會產生推動作用。首先,隨著兩岸交流的深入,有越來越多的事務和議題需要兩岸公權力部門直接協商和合作,而不是僅靠民間或社會力量就能解決的。承認台灣治權,兩岸就能夠進行官方交往和互動,直接解決兩岸關係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進行政策性交往。其次,兩岸政治關係是兩岸關係的核心,也是兩岸關係的瓶頸。承認台灣治權,兩岸就能進行政治談判,促成兩岸領導人會面,推動兩岸統一進程。

  但是,對大陸來說,承認台灣治權仍具有很大的政治風險,主要有三大風險。

  1、承認台灣治權可能會讓兩岸分治固定化。台灣的“治權”論述是和“兩岸分治”的思路密切聯繫在一起的。兩岸雖然尚未統一,但是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這就是兩岸關係的現狀。但是如果承認台灣治權,兩岸就是按照“分治”的思路來處理兩岸關係。目前大陸不承認以所謂“海峽中線”劃分兩岸的行政及司法管轄範圍,但承認台灣治權後就要尊重對方對內的完整管轄權。目前大陸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但是承認治權後,台灣當局就具有了合法性,大陸“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的合法性就大打折扣,這讓大陸失去遏制“台獨”的威懾工具。如果島內民意無意於兩岸統一,就會讓兩岸“分治”的格局固定化、長期化,特別是如果民進黨上台執政,還會以“治權”為基礎尋求“主權”地位,破壞“一中框架”。

  2、承認台灣治權可能被少數國家利用與台灣當局發展官方關係。如果承認台灣治權,一些別有用心的國家可能會借題發揮,通過承認“台灣政府”進而與其發展官方關係,最終認為台灣構成了一個新的國家身份。同時台灣當局也會將這種與大陸互不隸屬、平起平坐的治權進一步擴展到國際上,要求跟大陸在聯合國享有平等的權利,要求以完全會員身份參與國際社會。如果大陸同意,會傷害到國家主權的統一,如果不同意,兩岸關係勢必鬧僵,屆時兩岸關係會變得比現在還要複雜。

  3、承認台灣治權可能會改變中國的統一模式和統一後的國家結構形式。大陸目前主張兩岸通過政治談判來實現統一。但是如果承認台灣的治權,台灣就是一個擁有完整治權的政治實體。兩岸政治談判來實現統一的過程,就是一個雙方共同讓渡一部分權力,組成新的“中央政府”的過程,這時台灣一定會提出它擁有“剩餘權力”。這時兩岸的統一只能是聯邦制,甚至是邦聯制,這與大陸單一制國家結構形式無法相容。

  由此可見,對大陸來說,台灣“治權”問題實際上是一把雙刃劍。承認台灣治權,固然有利於實現兩岸官方互動,開啟兩岸政治對話,但也有很多風險和後遺症。所以,大陸必然會非常慎重,難以直接承認台灣的治權,也不會允許出現“台灣擁有治權”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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