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27日電/東莞市交通運輸局虎門分局原局長黃平或許沒想到,自己丟官被判刑,還引出24人職務犯罪案。25日,廣東省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2013年十大反貪精品案例,黃平犯四罪被判刑案入選。
據羊城晚報報道,黃平職務犯罪案的線索,來自他涉嫌強姦的案件。2010年3月至2011年4月,時任虎門交通分局局長的黃平利用上下級權屬關係長期威逼某女下屬多次與其發生性關係。後強姦一事因女下屬的懷孕而爆發。
省檢察院25日披露,黃平案引發出來的是一個系列職務犯罪案,共24人涉案。據查明,黃平在擔任東莞市交通運輸局常平分局、虎門分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個人貪污和夥同韓桂平、陳偉華、鄧雪峰等人共同貪污176.6萬元;此外黃平還利用職務之便受賄215萬元,私分虎門交通分局國有資產41.2萬元。
2013年,東莞市第一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強姦罪對黃平判刑18年,以貪污罪分別判處韓桂平、陳偉華、鄧雪峰有期徒刑7年、5年6個月、4年9個月。
省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羊光波介紹,該系列案是近年來在東莞市交通運輸系統查辦的金額最大的職務犯罪案件,“涉案人員多,為當地歷年罕見”。
羊全波介紹,廣東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去年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1903件2347人,這些案件呈現出幾大特點,其中之一是新領域貪污犯罪增多。
“科技管理領域、社會中介行業、公共服務行業、園林綠化行業等新領域貪污賄賂犯罪不斷增多。”他舉例,如省檢察院和廣州市檢察院查辦的科技管理部門系列腐敗案,涉及省科技廳、廣州市科信局、荔灣區科信局等20餘名省、市、區三級科信系統國家工作人員以及省內多家企業,涉案金額超過5000萬元。
特點
廣東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903件23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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