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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反對派屈“法律包裝政治”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1-30 12:54:55


  中評社香港1月30日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明確指出,基本法訂明提名委員會有實質提名權,並無空間或需要以其他概念作推敲,任何繞過或削弱提委會的方案或被認定不合法。不過,反對派竟強辭辯稱,袁國強說法是企圖藉法律語言包裝政治目的,漠視了基本法第四十五條中有關“民主程序”的定義,又揚言“真普聯”倡議的“三軌提名方案”並無削弱提委會權力。

  據文匯網報道,“香港2020”發起人、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昨日聲言,大家應聚焦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當中清楚指出提委會需具有廣泛代表性,並透過“民主程序”普選,“若某候選人得到若干民意支持,那是否符合‘民主程序’?”她又聲言,“泛民”從無剝奪提委會實質提名權,無論“公民提名”或政治機構提名均符合基本法,“問題重心是若候選人得到大部分市民支持,提委會亦不會斷然拒絕”。

  辯稱“三軌”不削提委會權力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則稱,袁國強並無處理核心概念,“三軌提名方案”是不會削弱提委會權力。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聲稱,“民主程序”背後意義旨在讓“民意”得以反映,又指袁國強“以法律用語包裝政治目的”,存心為普選“有篩選”鋪路。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指,政府不斷強調政改諮詢“有商有量”,但袁國強在諮詢期不足兩個月,就否定“公民”及“政黨提名”的可行性,等同強化中央不會讓普選特首有競爭的打算,對普選感到“悲觀”,希望特區政府說服中央放下“心魔”,容許本港有“真普選”。

  “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聲言,袁國強的論點“在法律上站不住腳”,“提委會不應有權操控提名名單,政府官員更應虛心聆聽市民的意見,如實向中央反映,不應在諮詢期提出有傾向的方案,影響公眾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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