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3日電/香港游餐飲差、拼團現象嚴重、香港游的導游都沒有佩戴導游證,並有在車上兜售旅遊紀念品的行為。近日深圳市消委會組織媒體代表和消費者代表,“放蛇”報團參加“港澳游”全程暗訪,也是國家《旅遊法》自去年10月實施後的首次考察報告,結果顯示30%遊客對香港游不滿意。有關考察結果將通報給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和香港旅遊業議會。
據大公網消息,深圳市消委會於2013年12月18日至28日組織《消費者報道》、《南方都市報》、《深圳商報》等媒體代表和消費者代表報團參加“港澳游”,行程涵蓋了澳門游,以及旅行社主推的香港觀光游、香港海洋公園游以及迪士尼的行程。為有更多元化的體驗,部分體察者報名了同一旅行社的不同行程,也有部分體察者報名同一旅行社不同日期出發的行程。根據反饋數據統計,對行程整體感覺滿意的體察者約占54%,感覺一般的約占12.5%,感覺不滿意的約占33.3%。
夥食味道差分量少
是次體察發放24份體察問卷,回收24份有效問卷。問卷包括四部分,包括門店服務,交通餐飲住宿,景點購物,以及導游司機服務情況。每組根據報名行程的數量不同,至少提交一份500字以上的體察總結。由於深圳旅行社較少組織單獨的澳門旅遊團隊,所以本次只有兩名體察者體驗了華僑城旅行社的“澳門兩天游”。據體察者反映,澳門團隊飲食、景點安排及導游服務較為規範。
20名香港游的體察者均認為團餐“惡哽”,菜式少和味道差,大部分團隊行程單注明餐飲標準為每人每餐30港元,但據體察者表示,餸不夠吃,而且味道差,通常10個人一桌只有7個餸,包括白菜、椰菜、鹹菜、豆腐、3條小鹹魚、蘿蔔、肉丸和看似清水的湯,有放蛇的團友慨嘆“唔夠食”,連導游也不諱言這是名副其實的“減肥餐”,而且食肆的衛生水準平平。
走馬看花暗迫購物
購物安排的表現也被評為不合理,部分導游更涉違法行為。8家旅行社中有4家旅行社的9名體察者有購物行程。據體察人員反映,香港行程大都有4個購物點,包括2個珠寶店,1個巧克力店,還有1個手表店,每個點都需停留40至60分鐘不等,體驗很差。部分導游有推搡遊客,變相強迫遊客購買的行為;有的遊客還被要求在進入商店前交出證件予導游,要呆足時間在離開時才能拿回等等。
“帶街”身兼推銷員
是次被放蛇的八家旅行社全部有拼團情況,一個團把一天游、兩天游及港澳聯游等的行程拼在一起,換言之,在同一輛旅遊巴上,會有前往不同景點的團員,十分混亂。據悉,拼團客的團費由600元至逾千元,但參觀景點和團餐竟完全一樣,這對高價報名的團友來講非常不公平。
是次被放蛇的八家旅行團,其“香港游”的導游都無佩戴導游證。有四家旅社的導游更在車上兜售旅遊紀念品,表現極不專業,而兜售的劣質匙扣更索價過高,由100港元至100元人民幣不等。當團客拒絕購買,導游態度立即面色一沉,變相索取小費。
旅議:指責港旅社不公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昨日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議會從沒收過有內地團團友,投訴本港地接社的夥食差,議會收到的投訴都是關於購物。他認為本港的地接社受命於內地旅社,因此報告指責本港旅社並不公平,而行程表注明餐食標準為每人每餐30港元,董耀中反問“30元在香港可吃到什麼?”他建議負責調查的深圳消委會,如認為有關的內地團有不恰當,可向內地的有關部門投訴。
(來源:大公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