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4日電/穩定是新疆發展的基本前提和保證。民族分裂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和宗教極端勢力是影響新疆穩定的主要現實威脅。“三股勢力”所實施的各種犯罪活動,具有極大的社會危險性和現實危害性。
當前,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堅強領導下,新疆各族人民不斷戰勝前進道路上的困難和挑戰,齊心協力求發展、謀富裕、思穩定、盼和諧,加快大建設大開放大發展進程,進入了跨越式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但“三股勢力”不願看到新疆繁榮富裕、團結穩定的大好局面,想方設法阻礙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絞盡腦汁實施各種分裂破壞活動,製造血腥事件,妄圖搞亂新疆,最終將新疆從祖國大家庭中分裂出去。“三股勢力”的分裂破壞犯罪活動,嚴重威脅著祖國的統一,威脅著新疆經濟建設快速發展的大好局面,威脅著新疆各族人民安定團結、和諧美好的生活環境。我們必須擦亮眼睛,認清“三股勢力”的反動本質,並進行最堅決的鬥爭。
近年來,“三股勢力”暴力恐怖犯罪活動時有發生,其手段多樣,暴力恐怖特征日益明顯。今年巴楚“4·23”、鄯善“6·26”暴恐案件中,暴恐分子喪心病狂地殺害無辜幹部和群眾,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血的事實告訴我們,“三股勢力”犯罪分子實施犯罪活動所侵害的對象是不分民族、年齡、性別的,他們打著宗教的旗號,製造了一系列令人發指的打、砸、搶、燒、殺事件,毫無人性,踐踏人權,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嚴重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痛定思痛,我們應更加清醒地認識“三股勢力”反動本質。我們與“三股勢力”的鬥爭不是民族問題,也不是宗教問題,而是一場維護祖國統一與企圖分裂中國、維護民族團結與企圖挑起民族仇殺、維護社會穩定與企圖製造動亂暴亂的你死我活的政治鬥爭。我們必須堅持“反暴力、講法治、講秩序”,堅決反對“三股勢力”的暴力恐怖行徑,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恐怖犯罪,堅決維護新疆社會大局穩定。
縱觀全球,世界上任何一個文明國家對暴力恐怖犯罪都無法容忍,即使犯罪分子跑到天涯海角,也要千方百計將其緝拿歸案,並依照法律予以嚴懲。在我國,依法嚴厲打擊“三股勢力”破壞犯罪活動,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人民法院的神聖職責;運用法律武器懲治犯罪、保護人民、維護穩定,是人民法院的神聖使命。我國刑法對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等犯罪,界定了不同的罪名,明確了不等的量刑幅度,對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最高可判處死刑。這些法律規定,是我們懲治暴力恐怖犯罪的有力武器。我區人民法院在依法審判“三股勢力”分裂破壞犯罪案件中,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全面審查案件事實、證據,遵循罪刑法定、罪責刑相適應、罪責自負刑法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對被告人依法定罪量刑,穩、准、狠地打擊了“三股勢力”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在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的基礎上,全面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當嚴必嚴,該寬則寬,寬嚴相濟,最大限度地打擊、分化、瓦解敵人。對“三股勢力”犯罪活動的首要分子、罪行重大者堅決依法嚴懲,特別是對血債累累的暴力恐怖犯罪分子,該判處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手軟;對參與“三股勢力”破壞犯罪活動的一般人員區別對待,爭取、教育、挽救受蠱惑和受蒙蔽的群眾,彰顯法律尊嚴。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面對強大、威嚴的法律,面對同仇敵愾、眾志成城、企盼團結和諧穩定的全疆各族人民,任何危害國家安全、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活動都將無所遁形,必將受到法律嚴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我國刑法規定,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罪行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參與“三股勢力”分裂破壞活動的違法犯罪人員,只有悔過自新,及早向政法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接受法律的公正審判才是唯一出路。
我們與“三股勢力”的鬥爭是長期的、複雜的、尖銳的。人民法院將牢記職責,不辱使命,堅持“反暴力、講法治、講秩序”,充分運用法律武器,堅決打擊“三股勢力”分裂破壞犯罪活動,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護各族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努力為全疆各族人民營造和諧穩定、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為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系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乃依木·亞森 來源:新疆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