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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台學者肯定開羅宣言效力 駁台灣地位未定論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1-15 15:19:28


政治大學歷史學系教授劉維開。(中評社 王宗銘攝)
 
  劉維開說,二戰後期,美國總統羅斯福想與中國領袖蔣介石與俄羅斯領袖史達林有所見面,1943年年初,蔣宋美齡訪美期間,羅斯福提出邀請蔣介石赴美訪問,當年7月,兩人見面大致定案,後來在10月,羅斯福與史達林見面的事情已有眉目後,決定開羅會議在當年11月舉行,12月1日發表中美英三國領袖的《開羅宣言》,確定日本無條件投降,要求日本將竊佔中國的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歸還“中華民國”,中國軍民浴血抗戰最重大的成就,從《開羅宣言》到波茨坦宣言、日本無條件投降、1952年中日和約,因果關係明確。

  陳純一則說,《開羅宣言》具有法律效力,宣言中所明示提到的各項議題都已經執行,“中華民國”在台灣、澎湖行使主權作為,立場從1943年以來立場沒有改變過,沒有其他國家異議。雖來後來對《開羅宣言》效力詮釋有所不同,但是沒有要說廢除《開羅宣言》。從國際法而言,《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與日本降伏文書都是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開羅宣言》要求日本將竊佔中國的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歸還“中華民國”,是盟國明確支持的唯一國際文件,英美並未否定其存在,或是主張其無法律效力。

  許介麟說,日本與蔣介石簽“中華民國”與日本和約時,一度放話說要跟大陸簽,挑撥行為荒唐,最後未寫入台灣與澎湖歸還“中華民國”,日本靠買通美國來獲得領土,對中國兩邊非常不公平。何思慎也說,日本戰後的行為都是在耍賴。

  何思慎說,舊金山和約有台灣地位未定論,美國目的是將台灣地位暫付凍結,不願台灣落入仇視美國者之手,後來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時,對於台灣主權歸屬的法律立場是,如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一部分,將偏離舊金山和約關於放棄台灣的規定,一貫立場是由聯合國來確認台灣當局對台灣是否擁有控制權,從而解釋台灣的歸屬問題,若無聯合國的確認,日本仍主張台灣地位未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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