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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建制派合力 挫敗濫用特權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1-08 15:04:01


 
  黃國健:家中打老鼠 何必毀電器 

  工聯會議員黃國健也質疑,反對派“點解突然講到司法覆核一無是處?”他認為特權法是殺傷力大的武器,會破壞行會保密制度,“正如你發現屋企有老鼠,你會唔會用壘球棍打爛晒所有電器,可能打得死老鼠,但值唔值得?”他批評反對派“以破壞為目的”,認為倘有人覺得政府有失“程序公義”,可循司法途徑處理,而非在立法會這個“高度政治化”平台解決事件。

  梁君彥:動輒引特權 開危險先例 

  經民聯主席、工業界議員梁君彥認為,申請司法覆核是解決事件的最好方法,但貿然動用特權法,會破壞政府管治,甚至行政立法關係,做法危險。他質疑此例一開,立法會日後是否有任何不滿,都可動輒引用特權法,並強調即使通過動議,亦不能指令政府多發一個牌,只會令事件政治化。

  盧偉國:無限發牌照 釀不良競爭 

  經民聯工程界議員盧偉國批評,引用特權法會破壞恆常的行會制度,直言此例一開,後患無窮。他認為,透過司法覆核處理事件,更為客觀獨立,亦避免事件“過分政治化”,並批評反對派一向愛用司法覆核,但現時卻說此方法“無用”,直斥他們“欺世於一時”,毫無原則可言。他強調免費電視發牌不可能“無限無序地開放”,否則會令市場產生不良競爭。

  廖長江:僭越行政權 於事更無補 

  商界議員廖長江表示,立法會需謹慎使用特權法,只能在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時才可運用,但不能因為“徇眾要求”、滿足集會人士訴求,或維護一間私人公司的經營權,或要懲罰政府而輕率動用。他認為事件應交由法庭處理,直言法庭的權力比立法會更全面、判斷比立法會更“純正”。他又指,即使動議通過,只能取得局部、片段的文件,並非事實的全部,重申動輒引用特權法,僭越行政決定,只是於事無補。

  不過,反對派議員不斷接力發言,惟理據仍是千篇一律,聲言政府解釋不清、“黑箱作業”。

  經歷2日逾14小時辯論後,原動議最終在地區直選的18票贊成,15票反對;功能界別以10票贊成,22票反對,未能同時在地區及功能界別取得過半數支持而被否決。公民黨議員郭榮鏗提出的修訂案,則在地方選區取得18票支持,14票反對,在功能界別取得15票支持,16票反對,未能同時在地區及功能界別取得過半數支持而被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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