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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情婦告原配索要財產被駁回:有悖公序良俗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1-07 09:33:28


 
  立下遺囑將財產留給同居女子

  2010年2月25日11時45分,珠海市人民醫院對王大強下達病危通知書。當日,王大強在醫院立下遺囑,內容為:“本人王大強為防止今後不測,立遺囑如下:一、珠海市胡灣裡一巷××房歸我所有的產權部分由鄺飛飛女士所有;二、我去世後應得的工資、撫恤、補貼、保險賠償等全部收入和其他財產歸鄺飛飛所有。”遺囑中所涉房屋系王大強與馮小菲於1989年共同購買。2011年5月7日,王大強死亡,其喪葬事宜由馮小菲主持處理。

  法院:有悖公序良俗原則

  經法院審理查明,確認了王大強遺囑的真實性,認為鄺飛飛從1995年開始住進王大強家,此時王大強身體尚足以應付日常工作,無需護理,數年後方才退休。結合原告提供的祭祖照片、族譜、王小富學籍卡、病危通知書,足以認定鄺飛飛是在明知王大強有配偶的情況下仍與其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王大強在與馮小菲婚姻關係尚存的情況下,將自己的財產遺贈給與之有同居關係的鄺飛飛,有悖公序良俗,故其遺贈行為無效,法院判決駁回了原告鄺飛飛的訴訟請求。原告不服上訴至珠海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終審判決維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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