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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波中小S“配合”姿態 李敖:她不該道歉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0-29 10:47:10  


  中評社北京10月29日電/小S因為丈夫許雅鈞的生意,受到牽連。公開道歉之後,又被台北地檢署約談,並傳出失掉代言、在街頭摔跤很久才站起來等等被圍觀者染上悲哀色彩的傳聞。就在此時,2013年台灣綜藝主持人年收入排行榜出爐,小S以1億1080萬新台幣(約合人民幣2293萬元)的收入,排在年收入1億5722萬新台幣(約合人民幣3253萬元)的吳宗憲後面,成為亞軍。

  《南都娛樂週刊》報道,小S的收入構成裡,很大一塊是來自各種代言,為夫家投資的“胖達人”面包,拍攝開幕影片並四處站台,自然理所當然。也正是因為這種理所當然的事太多,進得山多,就難免有遇到狼的時候,代言(或者准代言)產品出現問題牽連自身,就不會是小概率事件。只不過,這次的事尤有切膚痛感,對她的形象損害也非常大。

  就連曾被小S指稱暗戀張蘭,並一度打算告官的李敖,都出面說話,認為小S就不該道歉:“道歉就是認錯,道歉以後到法院那邊就變成證詞了,不能道歉,不能亂道歉,道歉法律解釋就是認罪,只是犯罪以後態度良好”,李敖甚至支招,小S應該趕緊讓夫家把豪宅過戶到自己名下,當然,這就有點干涉別家內政的嫌疑了,不在提供危機公關建議範圍之類。

  要說危機公關,小S作為一個資深明星,在此次事件中的表現是合格的。首先,她個人的形象是比較安全的,她和大S一樣,都是少年成名,進入娛樂圈時,一個十六歲,一個十八歲,兩個人此後一直在娛樂圈的聚光燈之下,接受公眾的打量,生活的每一個縫隙都被照亮,根本來不及出現隱秘前史,或者雙重生活。即便代言的產品出現問題,被質疑、被批評,也帶有公事公辦的色彩,即便對形象有損耗,這種損耗也在正常範圍內。

  其次,她的公開表現是適度的。李敖認為她不該道歉,是因為他對道歉看得過於認真,其實,名人在公開場合的道歉,有時候並不具實際意義,更多是一種姿態,一種表達,一種交流,圖案美的性質更多,為的是防止公眾情緒的雪球越滾越大。

  再者,她的姊妹淘們,也給她許多形象支撐。接受《GQ》雜誌的採訪時,她曾說,許雅鈞要搞活動,讓她喊些明星來,她表示約不到,因為在演藝圈沒有人脈,來來往往的不過是黑人、範範、範曉萱這幾位。其實未必是約不到,而是沒有賣力經營這種關係,把自己和明星的交往引向另一個方向。不過,對她來說,有大S、範瑋琪 、範曉萱、陳建州以及華岡藝校幾位同學的支持,已經足夠。這幾位,一直是打包出現,互相補台,各自分唱紅臉白臉,每逢他們當中某個人有事,其他幾位都會出面力挺,旁人也會覺得,有朋友的人,多半錯不了,何況都是些小兒女,嬉笑怒罵的事,太當真就不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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