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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散步被警察突然帶走 釋放後警方拒道歉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0-23 14:45:27  


  中評社北京10月23日電/昨日記者接到爆料,鄭先生稱,和兩名同事在海口市華僑中學附近路邊散步時,突然被警察沒有緣由的帶走,關了三個小時後被釋放。鄭先生很是氣憤和不解,警察怎麼能隨便抓人?

  南海網報道,鄭先生在一家工程公司工作,10月21日下午六點左右,和兩名同事在華僑中學附近散步,看到路邊有含羞草,就蹲下來玩。這時,突然開來兩輛警車,車上下來五名警察,說接到舉報,稱鄭先生三人有嫌疑,需要他們協助調查,便將他們帶到了海秀西路派出所。

  鄭先生三人被帶進派出所候問室。鄭先生稱,“警察就把我們關在這裡,也沒有問我們,做筆錄。”當天晚上9點多,鄭先生所在公司的項目經理到派出所證明了鄭先生三人的身份後,警察釋放了鄭先生三人。

  重獲自由的鄭先生越想越不能接受,想不通警察有何理由將自己關了三小時,又不解釋清楚緣由,便向媒體投訴。鄭先生說,“我需要他們的道歉。”

  海秀西路派出所教導員潘遠傳表示,有人撥打110舉報,巡控隊有權將有嫌疑的人帶回調查,這是合理合法的,我們並不需要向他們道歉。

  潘遠傳說,華僑中學附近有很多工地,經常有偷盜現象。當時接到的舉報是華僑中學附近有小偷,巡控警察確實覺得鄭先生三人有可疑,便將他們帶回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將鄭先生三人帶進候問室後,經過了一番調查,確定他們並無作案嫌疑,在等待鄭先生公司項目經理到達派出所對三人進行擔保後,便立即將三人釋放了。一般案件,將嫌疑人帶回調查8小時之內都是正常的、合法的。

  海南盈帆律師事務所李君認為,警察根據案情需要,可以對市民進行盤問檢查,所以派出所帶走鄭先生三人要求協助調查並沒有違法。但鄭先生三人確實沒有犯罪,他們正常的生活確是因為警方的行為受到一定影響,警方也應該適當對其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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