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力下降
“我們的人打的是你母親的眼睛,又不是耳朵”;“我們只管治眼睛,其它的跟我們沒有關係”
祁陽縣中醫院記錄顯示,李雲秀“因外傷後右眼流血半小時入院”。經檢查“右眼無光感;右顔面部軟組織損傷;右眼瞼青紫,並有血從右眼流出;可見角膜穿透傷,右眼晶狀體及玻璃體脫出”。入院初步診斷為:右眼球穿透傷。
次日李雲秀轉至位於長沙市的湘雅三醫院。“當時城管局派了4個人護送,住院時城管局局長蔣仲敏也來了,送了1000元慰問金。當時說得很好,讓盡力搶救母親,有什麼要求儘管提。”羅君紅說。
在湘雅三醫院住了22天,李雲秀做過兩次手術,一次衝洗。其中入院當天的手術即發現“眼球已破裂”;6月20日第二次手術,“醫生說看還有沒有挽救的可能,但手術半小時後醫生就出來了,說已經沒有希望了。”女兒羅玉華回憶。
而糟糕的並不止於此。
羅玉華說母親送醫院後,出現了多種並發症:講不了話,吃不了飯,也不能走路,腳一踩地感覺整個房子都在眩暈。
更讓她擔心的是母親的聽力,“一個星期後,她說耳朵嗡得越來越響,像開拖拉機。跟她大聲說話聽不到,要喊七八遍才行。”10月18日記者在病房見到李雲秀時,也要對著她耳邊說很大聲才有反應。
6月27日,李雲秀轉診湘雅三醫院耳鼻喉科,而其後與祁陽縣城管局關於治療費用的爭議也由此發生。
羅君紅說,自母親轉入耳科治療後,前期一直由縣城管局承擔的醫療費就開始拖欠,對方的態度也發生改變。
“我們的人打的是你母親的眼睛,又不是耳朵”;“我們只管治眼睛,其它的跟我們沒有關係”—羅玉華錄下了與縣城管局幾位人士的通話,對方表述了這樣的觀點。而羅君紅說,在將母親轉到耳科之前曾與城管局協商,該局法制股一副股長也找過耳科醫生,“醫生明確表示(聽力下降)是外傷引起的”。
由湘雅三醫院耳鼻喉科主治醫師寫具的病歷單顯示,李雲秀經診斷為“外傷性聽力下降(雙)”,出院醫囑的第一條即,“建議佩戴助聽器”。
為此,羅君紅說他曾向城管局一名副局長提過要配助聽器,“他一聽說要一萬多元,就說那麼貴,讓我們先墊付。等鑒定有結果了,如果證明耳朵和眼睛受傷有關他們再出”。
母親在耳科的治療費用是1.4萬元,加上前期在眼科的3.5萬元,羅君紅說出院時縣城管局還是來人作了結算。但對方告訴他:如果最後鑒定耳朵和眼睛沒有因果關係,耳科的治療費用是要倒扣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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