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劇2:行人上高速 當場被撞死
老高是集美當地村民,他是在高速公路步行時被一輛客車撞上的。
2012年9月21日14時許,老高進入沈海高速公路,當時,他從應急車道旁邊的一個缺口進入後,要往中間分隔帶橫穿時,被一輛小型普通客車撞上。
據客車司機小吳說,他當時正從漳州往泉州方向行駛,沒想到高速路上會突然冒出一個人,看到人後,小吳猛踩刹車,但最終還是躲閃不及,老高被撞後當場死亡。
經交警認定,老高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違法步行進入高速公路,因此,老高應在這起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而小吳承擔次要責任。
事後,老高家屬將小吳及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23萬餘元。後經法官主持調解,雙方達成了一次性賠償協議。
悲劇3:行人橫穿馬路 害死摩托車手
有的人因為橫穿馬路被撞死,還有的人因為橫穿馬路害死別人。近日,集美區法院就受理了一起橫穿馬路害死他人的交通事故索賠案。
2011年4月15日22時許,小關駕駛兩輪摩托車沿集美區董任路由北往南行駛。與此同時,行人老王由東往西方向橫穿過機動車道。
老王或許是想快速穿過馬路,應該不會有什麼事,因此,他步行的速度不慢。但他沒想到,就在那一瞬間,摩托車撞了上來。發生碰撞後,老王倒沒什麼大事,但是,摩托車駕駛員小關卻摔成重傷,隨後,他在被送往醫院途中不幸身亡。經交警認定,雙方在這起事故中負同等責任。
近日,小關的家屬將老王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各項損失46萬餘元。經審理,集美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要求老王支付37萬餘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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