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交代,他共收取小夏辦理費26萬餘元,匯給金吉列公司的劉某18萬元,餘款一部分作為自己和李某飛的好處費。
警方調查,劉某將收到的18萬元據為己有。
另一當事人小劉通過中間人聯繫到王某,支付了72萬元辦理費,其中僅8萬元打入金吉列公司賬戶,其餘全部被中間人扣留侵吞。其中中間人李某明扣留49萬元,劉某扣留10萬元,王某傑扣留4萬元,王某扣留1萬元。
警方介紹,金吉列公司的朱某某、唐某、鐘某某、劉某及與王某一同參與買賣進京指標的李某飛、李某明、王某傑等8人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因涉嫌買賣國家機關公文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