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說一些家裡的糾紛時,眼神閃躲。同時,他存在逃避偵查的僥幸心理。他在法庭上只表示希望給自己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卻沒有表示對父親的歉意。”辦案檢察官李玉磊說,王洪山不僅法律意識淡薄,對家人也缺乏包容和關愛。
“替我跟我爸道個歉,我接受所有的懲罰,等出去後有機會我再補償他。”宣判前,王洪山這樣告訴法官。
2013年9月29日上午,房山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洪山有期徒刑一年零兩個月。
而此時,被查出肺結核的王坤亮,正陷在兩天前跟法官見面的回憶中。
“我要求依法對他重判。”王坤亮覺得自己管不了兒子,希望司法機關能夠幫忙教育他。
“生病後我也不能打工了,生活會更艱難。我只希望兒子不要再來向我要錢。”王坤亮以哀求的口氣對法官說。
當法官提出父子倆是否可以和解時,王坤亮扭頭就走。
他不想再見到兒子。直到兒子被判,他也沒有出現在兒子面前。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