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10日電/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民進黨走火入魔,無視六大工商團體“平息政治紛擾、恢復台灣經濟動能”的“拼經濟”呼籲,繼續大搞藍綠惡鬥,將於今日上午“總統府”前舉行“慶典大會”,馬英九發表建設具有人民的生產力高、產品的附加價值高、人民的所得與福利也要跟著提高的“三高特質”自由經濟島演說的同時,舉行記者會,由蘇貞昌主席親自宣佈發動“倒閣”。這將有可能會弄巧反拙,一方面是因為將湊集不到所需的票數,而致使“倒閣案”夭折,反而自暴其醜,使得各方面民眾討厭其擾亂“拼經濟”的政治惡鬥行為,另一方面也將會因為咄咄逼人,而觸發本已陷於分裂的國民黨,產生嚴重的危機感,反而團結會起來,應對危機。
文章指出,民進黨中央要發動“倒閣”,本計劃是在十一日宣佈,但卻籍口前日“立法院”的程序委員會上,國民黨否決所有議程,形同讓民進黨十一日提出“倒閣”提案的計劃破局,因此蘇貞昌決定提前於今日召開記者會宣佈。而民進黨高層還表示,他們之所以選在“雙十節”當天宣佈“倒閣”,還因為他們認為馬英九和王金平在“慶典大會”上同台,是最大諷刺,因而也以提“倒閣案”來突顯這個荒謬。這也折射了民進黨最害怕國民黨的團結,尤其是對“馬王和”極為恐懼。
其實,蘇貞昌此時推出“倒閣案”,這是騎虎難下。曾記否?九月三十日蘇貞昌召開國際記者會時,聲稱馬英九必須立即辭職,下台負責,否則民進黨就將在兩個星期內提出包括“倒閣”、彈劾、罷免等系列行動。但是,後來事態的發展,卻是馬英九和江宜樺都主動向王金平伸出橄欖枝,“九月政爭”有機會緩和下來,這就讓唯恐天下不亂的民進黨頓覺“無癮”,眼看要分化瓦解國民黨的機會即將流失,因而必須趕忙實施其“憲政行動”,否則將難以取信於政壇。但“罷免”的門檻極高,不要說要將之付諸“公投”,不可能通過,因為有此前的三次六題“公投”都遭到否決的前例,就算是提出“罷免案”,也無法在“立法院”成案,因而只能將“倒閣”。因為“倒閣”門檻相對較低。其如意算盤是,一旦“倒閣”成功,馬英九就必須宣佈解掉“立法院”,就將按將重選“立委”;而在目前的氣氛下重選,國民黨將會丟失議席,民進黨或可獲取過半議席,並躍為第一大黨。這樣民進黨就可在“立法院”內為所欲為,阻擋馬政府的一切議案,並強推民進黨自己價值觀的法案。
而按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提出“倒閣案”必須由全體“立委”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在“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立法院”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如過半數的全體“立委”贊成,“行政院長”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且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若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長”再提“不信任案”。“不信任案”通過後十日內,“總統”經諮詢“立法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並於六十日內舉行“立委”選舉,重新起計算“立委”任期。
本屆“立法院”共有一百一十二席“立委”。三分之一就是三十八人,二分之一則是五十六人。因此,民進黨團如欲提出“倒閣案”,首要條件就是必須要有三十八名“立法”提出連署。即使是能夠湊足三十八名“立委”連署而成案,在付諸表決時也必須獲得五十六“立委”投贊成票,才能通過。而民進黨如今只有四十名“立委”,加上台聯黨三人也只是四十三人,親民黨二人,去年參加了民進黨的“倒閣”,失敗之後是否還會有今次?尚未得知,但即使再次參加,也只不過是四十五票而已,距離五十六票票尚遠。無黨籍三人,基本上支持國民黨,絕不會參加。
而在目前的氛圍下,國民黨將不會跑票,除了是政治立場及黨紀之外,還有一個極為重要的原因,就是不符合其個人的切身利益。因為“倒閣案”倘若過關,馬英九就必須宣佈解散“立法院”,並擇日重選。而在目前氛圍下,要讓他們再次投入選舉,再拼搏一場,及花費鉅款,那還是其次,能否再次當選,那才是大問題,尤其是在實行“單一選區兩票制”及目前的氛圍之下。既然是拿自己的“立委”議席來開玩笑,又怎會參與?倘是反叛參加,還有不再獲國民黨提名,及國民黨不會奧援的問題;而民進黨連自已都顧不過來,又怎會支持?倘是以無黨籍身份自行參選,將很難在“單一選區”下當選。因此,國民黨“立委”不會拿自己的政治生命開玩笑。
絕大諷刺的是,在這次“九月政爭”中,民進黨為了“打馬”,而一味“挺王”,實行“助借鍾馗打鬼”策略,客觀上是幫助王金平做完第五屆“立委”餘下的兩年多任期。但倘萬一“倒閣”成功而解散“立法院”,王金平肯定將不會再獲國民黨提名為“不分區“立委”,而返回家鄉參加“區域“立委”選舉,他在已經遠離家鄉,疏於選民服務,尤其是高雄市郊區是民進黨大票倉的情況之下,要再獲當選,談何容易。因此,“倒閣案”也等於是擺王金平一道。
民進黨這邊,也遇到同樣的問題。尤其是“九月政爭”的始作俑者、民進黨黨團的大黨鞭柯建銘,他已兩次循“不分區”提名而當選,如果民進黨中央為了讓他繼續做黨鞭,就必須修改《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的相關條款規定。而修改《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的權力,在於黨的“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就必須召開“臨時大會”,牽動較大。
如果“倒閣”不成,按規定,在一年內不得再次對同一“行政院長”進行“倒閣”,這就等於是免費為江宜樺“內閣”購買了政治保險,至少是江宜樺本人在一年內有了“任期保障”。而且,也等於是對江宜樺投下信任票,就必須無條件讓江宜樺上台作施政報告。這豈不荒謬到極?本來“倒閣”是針對江宜樺,“倒閣”不成卻反而讓他穩如泰山,並在一年內獲得“免斬金牌”。
因此,民進黨將於今日發動的“倒閣”,將只能是“畫虎不成反類犬”,弄巧反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