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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聽搞烏龍 公信力盡失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9-29 09:19:51  


  中評社台北9月29日電/中國時報今天特稿說,監聽風暴持續擴大,連“國會”也淪陷,儼然“台版水門案”。朝野“立委”一片罵聲,連國民黨“立委”都狠批“檢察總長”黃世銘,根本就是“沒有牌照的特務”,應該下台。但是,監聽“國會”又如何,“沒有違法,就不必擔心監聽”!有馬英九力挺,大事自能化小。 

  馬英九以替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的罪名開鍘“立法院長”王金平後,揭開“九月政爭”的序幕,但這場被馬政府視為司法關說的醜聞,隨著陸續流出的資料,現在竟然一轉之下,轉成監聽醜聞,更被視為是水門案的台灣翻版。 

  柯建銘遭監聽,藉監聽甲案為由延伸監聽乙案,已明顯違法,而長期監聽更違反比例原則。根據通訊監察法,監聽所得資料與監察目的無關者,執行機關應即報請檢察官、法官或綜理國家情報工作機關首長許可後銷燬之。特偵組不但不予銷燬,還兩度進馬英九官邸報告,有淪為政治打手之嫌。 

  隨著監聽的“肉粽頭”浮現,一顆顆肉粽的也必須接受檢驗。從“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到12歲的女兒、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等,濫權監聽程度引發民怨。 

  如今連“國會”都遭監聽,難道這不也是台灣民主法治之恥? 

  如果,台灣是民主法治上軌道的“國家”,絕不可能發生檢察首長夜奔馬英九官邸,密報調查“國會”議長的案件;也不可能發生馬英九以此具爭議性的資料,出手拔除“國會”議長黨籍。 

  特稿認為,如果我們是遵守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的“國家”,絕不可能發生行政權膽敢肆無忌憚,非法監聽職司監督制衡行政權的“國會”議員甚或議長;更不會將監聽“國會”這等可以讓“總統”下台的大事,以“烏龍一場”輕輕帶過。 

  在發生這麼多“烏龍”後,馬英九給王金平安的罪名,還能成立嗎? 

  從“檢察總長”黃世銘匆匆道歉即離席的狀況看來,顯然,包括黃世銘或馬英九,並沒有打算嚴肅面對此一“台灣政治史上最大的醜聞”,竟然連起碼“斷尾”的誠意都沒有。 

  未來除了在野黨,恐怕自家人也難保不會棄船,選擇民意多數這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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