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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日報:健全朝野協商 不容小黨要脅大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9-22 10:55:10  


中央社資料照片
  中評社台北9月22日電/在國民黨計劃修正朝野協商制度之後,民進黨和台聯黨強烈反彈,揚言未來無法透過協商呈現民意,就是逼人民從議會走向街頭,“國會”衝突將因此全面爆發。這種反應,顯示在野黨根本不願“國會”按照民主機制正常運作。 

  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社評說,“行政院長”江宜樺日前赴“立法院”施政報告,由於在野黨強力杯葛,使他枯坐終日,無法上台。事後,國民黨“立院”黨團決定成立“提升“立法院”議事效率專案小組”,研議相關修法,包括:推動落實協商表決機制、強化委員會功能、提高黨團設立門檻、公開協商過程、拒絕“國會”暴力等五大方向,希望讓朝野協商制度透明與健全化。 

  這些建議,許多學者都曾提過,並非國民黨的“創見”,但民進黨和台聯卻痛斥這是“馬英九想徹底掌控立法權”、“要走徹底獨裁的回頭路”、“想讓“國會”在警察監視下成為投票部隊”、“想壓縮少數黨僅能運用的議事空間”。 

  這樣的說法有沒有道理?可以從朝野協商目前實施的狀況來看。當初建立黨團協商制度的本意,是要促進議事和諧,提升議事效率,解決議事紛爭,用心良苦。不過,實施十五年來,朝野協商卻成為“國會”議事效率不彰、立法功能不振、利益分贓橫行、密室政治當道的癥結。 

  舉其最為外界詬病的地方,例如,黨團協商可以將委員會協商中或根本未交付委員會審查的法案,逕付二、三讀,使朝野協商形同“太上委員會”;其次,參與協商的黨團門檻太低,只要三人的黨團就可與超過半數的黨團平起平坐,經常出現少數綁架多數的現象,完全違反民主政治“少數服從多數”的基本原則。 再者,少數協商代表參與的朝野協商,往往只有協商結論,沒有過程紀錄,不僅透明度不足,而且違反議事完整紀錄與公開的原則,卻擁有最大的議決權,明顯破壞立法的正常程序。尤其是許多爭議性法案,原本不在討論事項中,經過黨團協商,突然變成優先審議法案,像是上個會期,為顏清標喝花酒解套的“會計法”修正案,就是典型的例子。 

  社評說,必須指出,黨團協商原先設計,是要藉由確立議案專業審查的“委員會中心主義”,尊重委員會的專業功能,使沒有重大爭議的法案,不須衝突,也無須動輒召集黨團協商,但如今這套制度竟然使得委員會形同虛設,請問,“立法院”應不應該檢討改進? 

  另外,黨團協商原本固然是要保障小黨,使小黨有異議的空間,聲音不致完全被忽視;但現在小黨卻動輒以撤簽協商結論要脅執政黨通過或擱置某些特定法案與政策,無異小黨霸凌大黨,請問,這種現象符合民主制度的常軌嗎? 

  事實上,民進黨的有識之士也曾提出,朝野協商必須限制權限,增加透明度;委員會送出的各種修法版本,朝野協商只能從中選擇協商,不能有額外的提案權;同時應比照委員會和院會開會,全程錄音錄影,留下紀錄。 

  總之,朝野協商對於緩解朝野衝突縱然不無作用,但絕不能只追求短暫和諧,而忽視程序正義與民主精神。如果“國會”一味標榜尊重少數,那麼多數黨與少數黨又有什麼差別?職是之故,我們堅定支持國民黨團提出的建議,也深盼在野黨不要為反對而反對,使“國會”改革的契機再度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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