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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打工者中秋不敢“回家看看”
工作忙、假期短、負擔重成不能回家主要原因;專家認為應將回家探親的權益落實
今年中秋節是《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新修訂實施後的第一個重要節日,記者調查發現,雖然“常回家看看”已入法,但許多在外打拼的人由於工作忙、假期短、負擔重,節假日“回家看看”幾乎成了奢望。
有專家認為,家人團聚並非法律強制所能做到,這需要社會各方的共同努力。
負擔重不敢隨便回家
“過節了誰不想回家看看!但我從事的保健品行業每到年節正是熱賣的時候,回家路途又遠,再三掂量還是放棄了回家計劃。”因中秋節無法回山東老家與父母團聚,在哈爾濱工作的李玉龍心裡總有愧疚感。
李玉龍說,因工作忙他已經三年沒回家了。“我也想回家,但更想趁年輕多賺些錢,給父母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
記者採訪了解到,工作忙、負擔重是不少人不能回家過中秋節的主要原因。“有自己的家庭要照顧”也成為一些人不能回老家陪父母過節的原因。
在杭州一個外來人口聚集的小區,一位社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個小區大概有一半以上的人都不回家過節。今年50歲的李克顧和妻子來自安徽的一個農村,來杭州這20年,他們一直在這個小區收廢品。他告訴記者:“這幾年中秋,整個家被分成了3瓣,我們在杭州,孩子在上大學、父母在老家,大家一年就見一次面。家裡的開銷就靠我們夫妻來承擔,哪能隨便回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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