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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譯:避免槍案再發 美國或可用雙招應對!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9-21 00:12:57  


 
  這些提議可能顯得理想化並且與政治現實格格不入。但是它們為威脅公共健康的嚴峻挑戰(槍擊問題)提供了一個清晰和相對簡單的應對方法。支持擁有槍支權利的人會說對槍支進行注册和頒發許可的方法會侵害他們的個人自由並且違背憲法第二修正案。但是這樣的義務並不會比要求每一輛機動車登記注册和每一位司機取得駕照來得繁重。

  是的,壞人都不願意登記他們的武器,也不願意獲得槍支許可證。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法律會將他們當中的很多人繩之以法。鑒於阿倫•亞曆克西斯曾有觸犯法律的前科,像他這樣的個體在覆蓋全國的槍支登記和許可系統下,就不可能取得或留存槍支許可。他也不可能買到槍。
   
  至於憲法第二修正案,儘管最高院裁決個人有權持有槍支,但最高院也為槍支管理敞開了大門。要求對槍支進行注册的和要求獲得持有槍支許可不會觸犯憲法第二修正案。

  為每一支槍和每一個持槍人登記注册的要求不會使得打獵人、射擊運動愛好者、或者那些要擁有武器才感到更安全的人無法擁有槍支。但是,要想獲得持有槍支的許可,一個申請人要沒有違章紀錄,並且能夠證明其有維持和使用武器的能力,不傷及他們自己和別人(攻擊者除外)。這些條件和持有及使用汽車的要求一樣。

  每一支注册了的槍支都要有保護裝置來防止兒童和其它未獲許可的人開槍。那些威力大過獵槍的大口徑槍支和速射槍支的登記注册,則或應該被限定在那些用來展示或者能夠妥善保管的槍支收藏家手里。

  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三者相比,生命是第一位的。沒有生命,就不會有自由,也不能夠追求幸福。在美國,更多的人是死於槍支暴力,而不是死於恐怖襲擊活動或者在海外的戰鬥。常識和經驗讓人相信,美國贊同在國內和國際控制死亡和毀滅性的工具。如果我們要求國際社會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加以控制,難道我們不應該期待和要求對那些每年殺死成千上萬無辜美國百性的武器進行管制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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