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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暴力:社會生病 媒體吃藥不公道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9-16 13:57:06  


 
  當然事情有另外一面,就是國人時下日益盛行的金錢至上觀。由於極左意識形態的崩潰和市場規則的流行,也由於缺乏諸如宗教一類信仰的緣故,國人從鄙視金錢到崇拜金錢和物質,更由於現實的官商腐敗現象和社會某種斷裂,高房價等造成了青年人巨大的生存壓力,人們再不重視物質,恐怕也不能否認“沒有錢萬萬不能”的現實。在此情況下,應該負主要責任的是官員、企業家和知識分子,因為這些社會精英引領和決定著社會發展方向。諉過於一個二十出頭的小女子,實在說不過去。

  況且,這個小女子還有一個優點—說真話,而不像那些落馬的腐敗官員和不法商人那樣滿嘴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在現實中,你是寧要一名真小女子,還是一個偽君子呢?

  中國政府的依法行政有很大進步,但是有些部門仍然揮舞制裁大棒,而似乎不知“法無授權即不可行”的依法行政原則為何物。廣電總局眼皮下的央視不乏較好節目和內容,但問題也多多,例如新聞中的虛假採訪、導演擺拍,變相煙草廣告,春晚等節目讓污點官員和商人粉墨登場,可是我們何時看到了對央視問題的處罰呢?

  德國先哲康德說:“有兩種東西,我們愈時常、愈反覆加以思維,它們就給人心灌注了時時在翻新、有加無已的贊嘆和敬畏:頭上的星空和內心的道德法則。”但是,現實世界遠遠不像學童背誦名言警句那樣簡單。康德自己就描述了一個典型的倫理困境:當一個持槍男人來到你家門前,問另一個人在哪裡(正藏在你家壁橱裡),因為他想殺了他,你應該怎麼做?你是撒謊,還是說實話?

  社會公德應當體現消極義務與積極義務的平衡。一般而言,消極義務是底線性質的基本義務,人人必須遵守。孫立平教授指出,底線實際上是一種類似於禁忌的基礎生活秩序,比如“不許殺人放火”、“貨真價實、童叟無欺”,應該說這是一種維繫社會正常運行的“最低道德保障”,底線失守是一種很深刻的社會危機;而積極義務則是一部分人承擔的義務,它塑造高尚人格,但是許多人做不到。過於強調道德中的積極義務,制定高不可攀的道德標準,製造“道德理想國”,往往導致專制統治;或者沒有人去參照執行,導致“規而不約”,從而失去操作性。

  在物欲橫流的商業社會,職業道德和倫理格外重要。而成熟的職業道德與倫理規範,通常是以消極義務為主的,媒體倫理道德也是如此。因此,寬鬆、寬容、寬厚的待人之道特別具有促進社會進步的價值。在他人和媒體未曾違反社會底線道德的情況下,最大限度地容忍各種言論和行為,應該成為和諧社會的一個要素。

  況且,對媒體的批評還必須有科學依據。而歷史反覆證明,相當一部分對媒體的指責不是嚴厲過頭,就是文不對題(正如麥克雷教授所言:大家天天接觸媒體,人人都有想當然的觀點和判斷,這些觀點和判斷未必是無稽之談,也不一定說不通,但它們往往不以科學分析為依托,而是基於各人的價值取向)。至於行政部門不依法輕易懲罰媒體,那既損害媒體和公民正當權利,又有礙法治社會目標下國家形象的塑造。

 (文章來源:《時代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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