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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原公安局副局長妻子充當撈錢賢內助獲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8-21 10:43:16  


 
  和公司老板是“至交”

  在何靖的行賄人中,白雲區雙崗物業有限公司老板梁偉燦可謂“至交”。

  在何靖的口中,二人“關係很好”。據指控,2004年至2012年,何靖分幾十次共收受梁偉燦賄送的錢款共計人民幣85萬元、港幣26萬元、美元1萬元。而在“孝敬”何靖的同時,梁偉燦也不忘討好黃艾虹。

  據他證實,為感謝以及希望得到時任白雲區公安分局局長、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何靖的關照,他在2012年春節前約何靖一家人吃飯,何靖同意了。

  梁偉燦本來準備好送給何靖10萬元,送給黃艾虹1萬元,送給他女兒5000元,但去吃飯前,何靖突然告訴其有事不去了。於是梁偉燦就找了個機會把裝有10萬元的黃色大信封交給黃艾虹。接著其又掏出另外兩個小信封說這是給她和何靖女兒的過年利是,她也收下了。

  一審獲刑上訴又撤

  2012年8月31日,黃艾虹到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自首,並退繳全部贓款。海珠法院認為,黃艾虹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近親屬,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應予懲處。

  黃艾虹在實施共同犯罪過程中,起次要、輔助作用,屬從犯。在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且自首並退贓,酌情從輕處罰。

  海珠法院一審判處黃艾虹有期徒刑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三萬元。判後,黃艾虹不服,提出上訴。但在廣州中院審理期間,她又申請撤回上訴,近日廣州中院作出准許撤回上訴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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